关于完善市级企业发展资金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1-11-23  字体:[ ]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施建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完善市级企业发展资金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这个报告延续了去年人大常委会的议题,建议的办理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市财政等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近期修改后将印发执行。二是体现了改革精神。改革了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的预算方法,完善了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库建设取得实质性推进,强化了项目日常监督和跟踪问效。三是拓宽了资金使用思路。改变长期以来无偿拨款的使用模式,调整扶持方式,加大有偿性项目扶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中的下一步工作打算表示认同,并就进一步完善市级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第一、二组:要继续逐年加大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扶持企业的发展,敢于投入,敢于退出,形成机制。

  2、突出扶持重点。第三组:对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企业发展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除了用于新兴产业培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培育和科技创新外,还要力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3、创新使用方式。第一、二、三组:要加大公共平台建设,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入,重点支持科技金融,运用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科技担保、贷款风险准备、贷款贴息等多种资金运作方式,实现财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式由直接、无偿投入逐步向股份化、资本化投入为主的方式转变。第三组:要改革政府对经济工作考核的奖励办法,统筹考虑,科学运用奖励手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

  4、加强绩效评价。第二组: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组织项目评审,市政府要建立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围绕“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和项目效果”进行绩效考评。第一组:要加强监督,每年通过审计,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政府要追回资金或中止扶持,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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