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在市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副主任宋飞、徐永兵、吴晓春、陆玉明、王平、王向红,秘书长江治学以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宋飞、徐永兵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施建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完善市级企业发展资金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玲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善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健全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继续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决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丁健所作的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作出了《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吴声和同志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工作汇报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黄利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了吴声和提交的辞职报告,作出了《关于接受吴声和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副市长沈振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