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锦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珑珑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张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