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1年5月31日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健全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顾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石志祥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顾峰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管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刘羽梅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海涛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志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方永梅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顾卫平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志南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尚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沈兵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