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向红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