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办关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 2013-10-21  字体:[ ]

——2013年9月29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农办主任   吴晓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通知要求,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我办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推进职责分解表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222号文件)中明确涉及市农办的工作职责有三条:

  一是“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健全组织工作网络,全面协调、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方案。”二是市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市级各督查推进部门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是与市卫生局共同承担的职责是,“编制切实可行的村庄环境整治方案,并在村内显著位置公布。制定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有明确的制度保证卫生保洁、垃圾收运、绿化养护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二、围绕职责所做的主要工作

  市农办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加以推进和落实。

  1、领导高度重视,集中人员办公。定期按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市整治办常驻领导,具体负责市村庄环境整治办集中办公的日常工作。在本办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抽调2名同志集中办公,并履行重要职责。目前,市建设、农委、规划、国土、民政、文广新等部门派出同志参与集中办公。

  2、起草政策文件,推动工作开展。参与起草市政府关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意见(通政发〔2011〕86号)、督查推进职责分解等文件(通政办发〔2011〕222号);起草了市政府关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考核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2〕50号);起草了2012、2013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考核、2012、2013年市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等文件中涉及村庄环境整治主要指标及计分办法。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起到保证作用。

  3、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牵头作用。市农办主动对接,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和情况汇报会,除海安外其他各县(市)区村庄环境整治均由农办牵头,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网络;及时培训指导基层编制切实可行的村庄环境整治方案,在村内显著位置公布。各地都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地加强了村庄环境整治的制度建设,有效地维护了村庄环境卫生,有效地促进了村庄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

  4、围绕整治目标,积极组织推进。从2011年12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整治办一共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现场推进会,分别在通州、如皋、海门、如东等县(市)区召开。去年4月20日,在我市如皋召开了全省农办系统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座谈会。先后多次为省委罗书记、石副书记、何副省长、徐副省长、省整治办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等带队视察督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落实线路和参观点。在全省首创建立了主要交通干道“路长制”,并在南通日报上公示。初步统计,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市整治办安排工作督查228次,行程6万多公里,督促检查所有整治的乡镇和重点行政村,并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到8月底,乡村累计组织用工428.5万个工日,兴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94座,安装路灯4.66万盏,亮化道路9192公里,兴建公厕721座,建筑物出新2753万平米。已拆除破旧空心房9664幢,面积为94.9万平方米。

  5、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推介。我们把2013年作为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决战决胜年和长效管理的推进年,努力做好村庄环境整治的提升工作,重点打造金通二大道等新建公路沿线的村庄环境整治。同时组织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编印村庄环境整治专题信息51期,及时反映督促检查情况,向省整治办报送信息250多条,市级以上媒体宣传30多篇,在南通党建手机报上设立“村庄环境整治新貌”专栏,一周两次宣传村庄环境整治先进村。

  6、对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市农办主动邀请市纪委、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整治办负责人组成18人考核团队,分成4个小组对去年各地工作成效开展考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挂钩。今年,我们将按照全域考核验收的要求来组织考评,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同志参加。

  通过近两年的村庄环境整治,我市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审计部门的独立调查,群众对我们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满意率达96%。这让我们倍感欣慰,同时也深有体会: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农办的高度信任是我们工作不竭的动力。二是市人大的督促检查是对我们提升工作质量有力鞭策。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四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人员负责是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效的关键。

  当然,在工作中,仍存在值得关注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由于受农民住宅“一”字式和“非”字式的限制,使我市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与目标数量存在差距。原计划创建80个,现省公布的仅为37个。另外,在工作推进力度上不够平衡,有些地方“回潮”现象反弹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农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赋予新内容,构建新机制,切实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一)围绕工作目标,推动全域验收。在今年人代会上,政府已做出庄严承诺——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力争所有行政村通过验收。我们将围绕工作目标,按照迎接省整治办组织全域性验收的要求,计划于秋播结束后,召开全市村庄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确保2013年完成所有行政村的整治任务。

  (二)巩固整治成效,创新工作机制。对照标准要求,对已整治的村庄进行查漏补缺、加工补课,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注重体现村庄的风貌特色。特别是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财制宜,注意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不追求数量的多与少,而在于整治村庄的典型示范。同时,将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和提炼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来做好这项工作,如通过招标购买服务,落实专业化的公司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等;通过试点示范,让农村居住户主动交纳环境卫生保洁费;引导特色村庄开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促进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提升。

  (三)努力提高层次,建设美丽乡村。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省全域性验收后,立即着手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延伸和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切实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民生幸福工程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相结合,推动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让老百姓共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村庄是我家,不比城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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