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治南通建设及“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一府两院”关于2011年以来法治南通建设及“六五”普法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市委《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和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法治南通建设的决议》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争创全省首批法治城市为目标,以强化社会管理法治化保障为主线,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三大重点,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和全国的前列。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强;法治建设的基础仍比较薄弱;执法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仍需加强。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南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法治南通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南通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法治南通创建的各项任务,力争率先在2018年达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规定的法治化目标。
二、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南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专项工作评议、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履行司法协助义务,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服务,强化服务监管。
四、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依法行使司法职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相互配合、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形成良好的崇法风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荣辱观念,引导帮助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进一步创新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扩大基层群众自治,引导支持城乡村(居)民自主管理社区、村组事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妥善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