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法治南通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3年5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推进、深化法治南通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的主要情况
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创新实践,为推动法治南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深刻把握法治要义,切实找准法律监督定位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南通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努力把推进法治南通建设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在执法理念上,始终坚持以宪法法律作为根本标准,以法治思维指导行动和规范工作,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落实依法办案要求,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执法和司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群众自觉守法。在执法思想上,强化大局意识,及时出台服务“一中心三城市”、服务“八项工程、八个领先”、服务沿海沿江开发、服务“美丽南通护航工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检察保障。在执法目的上,强化为民宗旨,深化民生检察,落实便民利民护民举措,真正体现“人民检察为人民”。在执法要求上,强化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深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执法规范化。在执法方式上,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在执法标准上,强化办案“五个统一”,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相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09人,提起公诉1565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法律威慑力和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破解办理此类案件“四难”(认定难、追赃难、预防难、维稳难),相关做法被省院徐安检察长批示转发。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打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全省率先制定逮捕、起诉必要性审查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不批捕1481人、不起诉1222人。成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机构,推行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跟踪帮教等方法,尽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推进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提高案件透明度和办案质量,切实把执法办案过程变为理顺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涉农惠民等领域专项行动,两年来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4人,查办处级20人、科级95人。严肃查办环保领域涉案41人的重大受贿行贿窝串案,会同市纪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同步开展整治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与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抓住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城镇拆迁等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共依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类案件6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7件。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逐案帮助发案单位做好堵漏建制工作,个案预防率达100%。65份预防调查报告和20份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转发,全市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五年综合报告被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议题。三是依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建立市院统一把关实体审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全省率先研发“三书网上备案”系统,对起诉、判决情况实行两级院同步比对审查,有效提高了起诉案件质量。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民行检察工作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全程息诉和解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及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等专项检察活动,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加大羁押期限专项检察力度,保持全市检察环节连续17年无超期羁押。2家基层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积极延伸监督职能,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在强化执法办案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把法治南通建设工作深入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一是将法律监督职能向案前延伸,促进社会风险矛盾化解。围绕源头控制,建立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具体案件,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排查、每季度一次分析研判”,落实化解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注重预防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沿海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工作,探索建立法定代表人约谈、检察官派驻等制度,会同南京市院探索建立重大工程异地预防合作制度,帮助开展风险点排查,完善内控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预警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严把“受案关、审查关、释法关”,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实现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的整体联动、整体防控、整体处置。两年来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涉检访、越级访和告急访以及涉检重大舆情事件。二是将法律监督职能向案后延伸,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案结了事的做法,积极延长办案链条,坚持在办好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个案和类案,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突出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建议,促进相关部门严格执法。2011年以来,针对涉滩涉海、农机购置领域的犯罪、大学生村官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等问题,向地方党委报送研判报告、检察建议、预防调查183份,推动建制153项,推动政府开展整治食品安全、规范民间融资、清查惠农支农补贴资金等专项行动15项,一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三是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社情较复杂、司法诉求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室25个,检察工作站100个,聘请检察工作联络员300人。加强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加强和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建成3个示范检察室和3个规范检察室。及时反馈、妥善处理社情民意和司法需求,两年共受理信访378件,收集、初核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1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308件。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一线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基层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将法律监督职能向社会延伸,促进群众法治意识形成。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介质,向人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主要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积极开展以“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团,在全市相关行业及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制作“江海清风树正气”宣传片,提高普通群众在构建社会惩防体系中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民行检察服务日”和“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广度。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点宣传132次,下访巡访6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632块,共有6万余名干部群众接受了宣传教育或向检察机关进行法律咨询,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63件。市检察院每年度均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凝聚推动法治建设力量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探索为引领,以创新为突破,着力从机制建设上解决关键性问题,努力形成推动法治南通建设的强大合力。一是完善参与社会管理机制,共护民生。围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五大体系”总框架,创新“三网十格”新载体,加强典型培育工作,重点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和根本性问题。率先建成集受案、听证、调解、咨询、接待等执法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开放型”群众工作区,为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法律咨询、申诉举报等活动提供便捷便利的“绿色通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31件,发放救助金118.1万元。完善社会公益保护机制,支持起诉追偿赡养费、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等各类案件79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建立涉罪外来人员犯罪治理与平等保护机制,联合企业、社区建成7个管护教育基地。在全省率先推行上访人员点名接访新机制,办好“12309”民生服务热线,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巡访下访等制度,设立驻村党代表个人工作室,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3家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5家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我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二是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共促和谐。在全国率先形成检调对接的“南通模式”,普遍设立检调对接办案中心,推动检调对接工作不断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对1064件轻微犯罪案件,引导加害人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有效修复了受损社会关系。积极推行和谐执法、柔性办案,对599件民事申诉案件与法院共同促成息诉和解,未发生一起再申诉。推进涉检信访和解,与社会调解机构形成双向对接,解决民生类涉法涉诉问题75起,有效提高了化解成功率。强化对公安、法院环节调解案件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协作机制,共同促进提高司法环节调解执法的公信力。我市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三是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机制,共树标杆。全市两级院均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强化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突出加大对行贿档案的查询力度,配备专人负责查询中心工作。市检察院联合南通市监察局、发改委等13个部门会签了《南通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干规定》,两年多来共为全市各行业和领域提供即时、免费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3177批次,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生效裁决的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保障司法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兑现。重拳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牵头公安、法院联合建立打击防范民事案件虚假诉讼机制,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5件,7人因涉嫌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检察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深化法治南通建设提供队伍保障。一是加强检察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砥砺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培养检察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文化建设活动,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今年3月份,市院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活动,通过民主测评、差额竞岗、民主推荐、任职评估等程序,选拔了17名新任中层干部,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市院机关在连续7年获评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今年首次进入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最佳办事单位”行列。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学习贯彻新刑诉法、民诉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等学习培训活动,积极推进试点对接和组织全面实施。先后组织开展通检讲坛、基层检察人员轮训、业务条线竞赛等活动63次,连续举办第九届、第十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促进岗位练兵机制化、长效化。市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先进单位,全市十佳岗位练兵先进集体。3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65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和岗位能手。在南通召开的全国检察教育改革与规划会议上,市检察院作为唯一市级院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和岗位练兵汇报演示。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以“苦练基本功、提高基本技能、形成基本执法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引导干警把执法规范成为一种执法自觉。深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发布“案件监管年度白皮书”,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督,促进规范办案、严格执法。组织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发生执法不规范行为。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监督评议职务犯罪“七种情形”案件41件,参与执法监督活动291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情况通报会等活动9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工作600余人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塑造公信检察、效能检察、阳光检察、廉洁检察的良好形象。4家基层院被评为首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单位。3家基层院和两级院的18个业务部门被评为省、市公正司法示范点、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201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南通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法治南通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还不够全面透彻,破解难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与法治南通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还存在差距,监督的途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随着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全面实施,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与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以推进法治南通建设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提升法治南通建设水平。
(一)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积极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保证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办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招生考试、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促进严格执法。
(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活动,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和群众的安全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完善检察环节涉罪外来人员、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机制,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强执法办案分析研判,以检察建议、预防调查、风险研判报告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社会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敬仰和守法的意识。
(三)更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的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断深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查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各项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法院、公安等部门的监督制约。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健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奋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法治南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