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副主任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秘书长李水林以及委员共45人参加会议。程静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沈雷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促进“绿色南通”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通市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促进“绿色南通”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会议作出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促进“绿色南通”建设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照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通市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10名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向报告人和所在单位反馈。
黄利金向会议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免去施布民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