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严尚军履职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
自2012年以来,本人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勤奋工作,善于管理,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加大办案力度,打击渎职犯罪,较好地履行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职责。
一、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潜心学习,切实担当工作责任。我深知:不学政策理论,办案说话没底气。任职以来,面对新角色、新环境和新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学习有关渎职侵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大量办案资料,追踪刑法理论前沿,做执法的明白人,2012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为担当起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的重任打下了一定基础。
2.深刻领会,推动重要文件贯彻。反渎办案难,难就难在反渎案件“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为破解制约反渎工作发展的“三难一大”瓶颈,2012年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中办发37号文件的基础上,我们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纪委等九部门会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全市9个基层院均向当地党委汇报中办发37号文件贯彻情况,此举促进了全市形成党委领导下对反渎工作齐抓共管的有力格局;2013年我们狠抓“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贯彻落实,解决影响反渎办案法律层面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3.深入调研,积极应对机遇挑战。反渎工作难,难就难在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把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作为机遇和挑战,开展了“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对反渎工作的影响”专题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到具体工作中,提出了“稳量、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强化信息引导侦查机制建设、强化新型侦查装备应用、强化取证固证工作,促进了“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供证互动”的转变,先进的侦查装备也转化为现实的战斗力,有力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我们还推行反渎工作周报制度和反渎业务量化月通报制度,以正确的业绩导向,促进基层院之间形成自我加压、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有案必办,不断加大惩防力度
1.充分履职,推动办案规模再上新台阶。“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们充分发挥市院在查办案件中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协办、参办、交办、督办、提办等手段,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制环境。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共立案89件103人,其中,2012年立案31人,2013年立案34人,今年截至目前立案38人,办案规模呈逐年递增态势。重特大案件50件,占比62.5%;侦查终结65件78人;提起公诉46件56人;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35件3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2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2.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和谐是目标。我们坚持把反渎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严肃查办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犯罪。2012年8月,如皋昌昇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李某等人因对他们与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和对他们举报相关人员在企业改制中存在职务犯罪的处理结果不满,向公安申请进行“护法维权游行示威活动”。时值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的特殊敏感时期,市、县两级院迅速制定应对处置方案,并抽调精兵强将,对举报人举报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迅速查清了如皋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徐某、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某某在昌昇集团下属昌昇铸造有限公司拆迁过程中,滥用职权,明知昌昇集团占用的土地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仍同意对公司予以补偿,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90多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我们按照高检院的部署,于2012年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关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将查案重点瞄准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城镇拆迁等社会热点和焦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积极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共查办专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件52人。我们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查办房地产交易背后渎职犯罪、查办“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渎职犯罪等小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18件20人。这些专项行动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4.惩防并举,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办案本身不是目的,“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警示一方”才是办案的目的。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我们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如市院针对今年查办港闸区副区长黄雅香滥用职权、受贿案发现的集体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对“一把手”监督缺位等问题,向唐闸街办、街道党工委提出检察建议,规范了对“一把手”履职行为的监督,促进了科学决策。我们把开展个案警示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查办案件的重要环节,先后深入工商、海关、海事、安监、交通、财政等部门,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系统,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等地进行预防渎职犯罪讲座,通过以案说法、析法明理等形式,深入剖析渎职犯罪的根源、规律及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防腐能力,远离渎职犯罪。
三、坚持廉洁自律,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带头学习各项规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带头学习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领会精神实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检察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准则,坚持秉公办案,严守办案纪律,经常自律自醒,慎重社会交往,做到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和财物,不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及有偿中介活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干部任用、职务回避等方面的规定,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揽功推过,维护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清正廉明,护法为民” 的良好形象。
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中力争成为一面思想上的旗帜、组织上的旗帜和作风上的旗帜,做一名堂堂正正、规规矩矩、干干净净的共产党员。作为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我倍感肩头沉甸甸的廉政建设责任,深知“公生明,廉生威”,只有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和责任内容,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才能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院决策和部署在本部门深入落实。
三是带头接受监督。在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我按照各项禁止性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我深切地体会到,各项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党的领导,靠的是人大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靠的是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不断提醒自己,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凝聚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规矩办事。充分尊重部门成员的权利,遇事多沟通,多交流,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决策水平,特别是把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好干警,带好队伍,真心待人,以情感人,营造了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任职以来,我立足本职,尽心尽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很多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全市办案的总体规模与省内先进单位尚有不小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对基层院的工作指导存在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有待解决;对制约反渎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探究不深,破解查办反渎案件难题的本领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优意识还不够、特色品牌有待进一步培育等等。这些都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引起高度注意,并要努力加以克服的。
一位哲人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每一个不曾办好的案件,都是对神圣法定职责的辜负,是对人大信任的辜负!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评议为新的起点,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业绩观。坚持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突出案件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三是理顺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惩防工作力度,把解决制约反渎工作发展的“三难一大”瓶颈和不平衡问题作为突破口,健全办案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努力开创我市反渎工作新局面;四是突出打击锋芒,进一步推进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的查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案件的犯罪线索,优先查办,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及要求,彰显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决心。五是坚守廉洁奉公,进一步加深对清廉内涵的理解,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把反对 “四风”作为自身思想建设的一个永不松懈的主题,净化平时生活交往圈,不感情用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同时,还要抓好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头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反渎职侵权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