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14年11月27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照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市区财政收入预算调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市区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以“双创双争”为抓手,全面深化以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总体处于稳健运行的合理区间,但经济运行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受土地交易下降、商品房销售下滑、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及我市重大项目“零收费”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的结构产生了变化。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4年市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4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99亿元,增长12.1%,非税收入41.6亿元,增长0.7%。
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预计今年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0.6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02.5亿元,增长14.1%,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8.1亿元,下降7.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预计财政总收入622亿元,增长8.6%。
市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40.6亿元,总额不作调整,结构上作适当调整,其中:
(一)税收收入调增3.5亿元。
个人所得税(40%)调整为20.8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6亿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证券市场向好,证券交易个人所得税增收较多。
土地增值税调整为9.3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亿元;契税调整为10.4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5亿元;耕地占用税调整为1.7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3亿元。合计调减4.1亿元。主要是今年以来,土地市场疲软,我市普通商品房销售走势也逐渐放缓,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收入减少。
(二)非税收入调减3.5亿元。
非税收入调整为38.1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减1亿元,主要是为减轻企业负担,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市政府去年下半年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的意见》(通政发〔2013〕57号),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企业停征、减收42项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其他调减2.5亿元,主要是授权经营和改制企业土地收益减少。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4年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为242亿元,调整为230.6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4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调整为161.2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亿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用地土地出让面积减少;工交部门基金收入调整为1.6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4亿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房开工面积减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收。
二、201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4年,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注重将新增财力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2014年10月底,市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6.8%,比2013年底提高1.2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出台《南通市级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考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原则,注重实绩和推动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再评价工作质量。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市级财政动用地方留用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为181.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其中:市本级127.7亿元,增长6.6%;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3.5亿元,下降6.9%;苏通科技产业园区6.2亿元,增长18.3%;滨海园区4亿元,增长4.7%。
在预算执行中,由于调增调减支出预算、上年结转、上级核拨专款并入、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收益等超收列收列支等因素,2014年市级财政总支出预算调整为264.6亿元。
(一)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年初,市本级财政动用当年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为127.7亿元,加:财政收入超收安排支出预算3814万元,2014年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28.1亿元,加:上年结转22.3亿元,上级核拨专款3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6.5亿元,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4.5亿元,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收益等列收列支16.3亿元,减:补助县(市)区13.2亿元,总支出预算调整为196.5亿元。
1.财政收入超收安排支出预算3814万元。安排的项目是:(1)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1年6月省政府第73号令)精神,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取廉租住房资金1193万元;(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贷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库〔2014〕26号)精神,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2621万元。
2.专项支出列收列支22.4亿元。具体项目是:(1)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列收列支到城建专户13亿元;(2)国有资产收益列收列支到企业发展专户9.4亿元。
(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年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动用当年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为43.5亿元,加:动用上年净结余安排154万元,减:调减支出预算 2471万元,201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出预算调整为43.3亿元,加:上年结转3.4亿元,上级核拨专款7902万元,列收列支3.7亿元,总支出预算调整为51.2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1.调减支出预算2471万元。具体项目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2)中水回用项目投产推延,按项目进度追减运行经费2000万元。
2.追加支出154万元。具体项目是:(1)安排学校及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培训经费等59万元;(2)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和劳保站人员经费53万元;(3)安排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经费42万元。
3. 专项支出列收列支3.7亿元。具体项目是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列收列支到城建专户3.7亿元。
(三)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年初,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动用当年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为6.2亿元,加:动用超收财力安排4246万元,减:调减支出预算5500万元,2014年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支出预算调整为6.1亿元,加:上年结转1332万元,上级核拨专款262万元,总支出预算调整为6.2亿元。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1.调减支出预算5500万元。具体项目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万元;(2)土地出让金减收,相应调减城建支出3100万元。
2.追加支出4246万元。具体项目是:(1)安排江海镇区文化设施建设经费41万元;(2)安排江海镇区居民社会保障资金35万元;(3)根据园区开发进度,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回购资金4170万元。
(四)滨海园区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年初,滨海园区财政动用当年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为4亿元,加:上年结转1.3亿元,上级核拨专款8937万元,列收列支4.4亿元,总支出预算调整为10.6亿元。滨海园区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专项支出列收列支4.4亿元。具体项目是:(1)社会保险基金超收列收列支到社会保险专户900万元;(2)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列收列支到城建专户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