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何启明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2-04  字体:[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

  一、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自本届人大以来,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守廉洁自律规定,尽心尽力尽职地做好分管工作。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6667人,提起公诉1891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1076人,提起公诉1370人,有力震慑了犯罪。批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37人,提起公诉96人,有力打击了危害民生犯罪。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3363人,提起公诉5994人,有力保障了人民财产安全。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6人,提起公诉198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共决定不批捕1619人,相对不起诉511人。在全市单设未成年人办案机构,决定对3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00次,对30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对30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档案封存。打造南通刑事和解的工作品牌,依托检调对接机制,强化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审查,促成当事人和解1475件,涉及民事赔偿金额2.5亿元,适用轻缓刑1563人,案后跟踪回访2132人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强化程序正义意识,切实保障人权。认真执行修正后刑事诉讼法,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推动公安机关对重特大案件讯问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从机制上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律师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问题,专题研究,单独或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并下发了《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办法(试行)》、《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环节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益的会议纪要》、《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对辩护人诉讼权益进行规范保障。三年来,安排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569次,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89份。

  (四)坚守案件质量底线,防范冤假错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健全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坚持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把关制度,部门、检察委员会两级讨论制度,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坚持质量问题一案一评查,类案问题专题评查,所有案件一季度一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市院指导作用。推动刑事办案工作区建设,促进公正、文明、规范、廉洁、安全办案。未发生捕后撤案、绝对不诉、无罪案件,捕后判徒刑以下刑罚、缓刑数位居全省最低,审查起诉的退查率呈下降趋势,审结率呈上升趋势,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依法履行监督责职,立案监督337人,追捕24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02人,书面纠违224件,监督撤案102件,提出抗诉23件。全面提升特别程序案件规范化办理水平,依法妥善办理了全省首例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为规范类案处理积累了经验。指导基层检察院出台《关于规范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取证标准、临时性保护措施,全市共办理强制医疗程序案件16件。

  (五)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紧扣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广泛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人才发展的“青蓝工程”,选拨优秀青年人才到高等政法院校深造。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实训活动,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突出培训的对抗性、实用性,共开展各类实训活动19次,300余人次得到了轮训锻炼。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评议庭审,增加执法透明度。出庭公诉工作多次在全省评比中获奖。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特点,组织近20名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培训活动,8人通过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六)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好廉洁自律。注重廉洁自律,亦很注意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一是讲正气、重品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关、利益关,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检。二是加强修养。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严以律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三是注重慎独。注重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得住防线,不该交往的人坚决不交,管得好自己,管得住家属和子女。不存在违反廉洁自律的情况。

  同时,亦能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己律人、以案管人、以事警人,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办案业务,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生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

  三年来,在刑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全面完成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任务,有力打击了严重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坚守了案件质量底线,切实保障了人权。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的取得都是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不敢有半点的居功自傲。但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分管工作,能够与同志们共同谋划工作思路,共同制定工作措施;也能够与同志们共同研究具体案件、并审查具体案件的案卷以及其他工作事宜。既管宏观,也抓微观;既提要求,也出点子;既抓部署,也抓落实。因此,我在其中也起到了一些出谋划策、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作用。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同样存在,主要有: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服务深化改革的大局意识需要增强;二是履职能力与当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推进刑事检察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认真思考,切实加以改进。

  二、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置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依法治国的详细路径,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始终将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牢牢把握人民检察事业的正确方向,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切实找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涉枪涉暴、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经济领域公平。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坚决贯彻落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意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出台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依托统一业务软件,对执法办案的流程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定期举办案件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查出来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于违纪违法办案的人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结合全市的统一部署,抓好分管部门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实施,既遵循司法活动客观规律,尊重司法权的性质和特点,又要考虑到当前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执法办案流程公开,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过去的三年忙碌而又充实,忙中有乐,忙中亦有获。我将以此次市人大听取履职报告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南通检察工作向更加权威公正迈进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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