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产生情况的说明
——2014年1月6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 顾 绮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产生情况说明如下:
一、名额分配。优秀代表总数为34名。按照优秀代表的名额掌握在全体代表数的6%左右的规定,根据我们掌握的代表变动情况,现有市代表总数551名,确定优秀代表名额总数为34名,分配给各代表团优秀代表的名额数也是按此原则确定,解放军代表团虽然测算名额不足1,也分配了1个名额。
二、协商推荐。优秀市人大代表的人选,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依据代表的履职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组织各代表小组进行协商推荐,并听取选民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三、主任会议审核。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解放军代表团初审上报的优秀代表人选汇总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审核。
四、征求意见。经主任会议审核的2013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名单已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4日在南通市人大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现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以及2013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名单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