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2-12-18  字体:[ ]

(2012年12月4日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雷所作的《关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有关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从“先征后建”向“先建后征”转变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土地和资金保障,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会议指出,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任务繁重,还面临着资金、土地、建设力量等方面的诸多困难,对此市政府应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寻求破解的途径。会议强调,拆迁安置房建设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幸福工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工作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创新思路,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市区拆迁安置房(异地安置)从“先征后建”向“先建后征”转变的目标。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要尽快出台并落实好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规划编制详细的年度土地、资金、建设等计划,以保证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严肃性、连续性。要着力加强市级层面对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职责明晰、信息畅通、科学高效的安置房建设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协调、解决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重点要素的保障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同动作,做到“四个优先”,为加快安置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一是前期审批服务优先。各相关部门要紧扣项目开工时间节点,主动提前介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安置房建设综合预审,进一步优化前期审批工作流程,开辟安置房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千方百计缩短项目前期准备的时间。二是土地保障优先。在每年的用地计划中优先考虑安置房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安置房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的,要尽早调整到位。在安排拆迁计划时要首先安排安置房建设地块的拆迁工作,确保安置房地块能尽早挂牌出让。三是资金保障优先。每年市区的土地出让金收益要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安置房建设资金平衡机制,努力化解拆迁安置房建设融资难问题;拓展融资渠道,提升区属安置房建设国有开发企业的融资能力;进一步优化安置房剩余房源的处置办法,加快资金回笼;对安置房项目各项规费的收取加大优惠、扶持的力度,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四是后期配套、竣工验收优先。要全面推广联合竣工验收模式,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技防、人防等部门要为安置房项目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让安置房尽早满足交付条件。

    三、确保安置房建设质量,提高安置房建设档次。要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安置小区规划、设计、配套水平,真正使安置房工程成为优质工程、满意工程,让老百姓住得满意、舒心,生活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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