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关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4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吴永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现将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市房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依托各区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拆迁安置房快建设、早交付、多安置。
一、坚持就近就好,推动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规划
积极发挥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按照“就近安置与就好安置”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会同规划部门完善形成了《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专项规划》评审稿。共安排109个安置点,可建拆迁安置房2147.16万平方米,安置93232户动迁户,基本能满足2011年后市区所有动迁项目的安置需求。目前,已开工建设37个安置点,年内还将开工建设5个安置点。
二、强化整体联动,推动加快拆迁安置工程建设
加强与各区的沟通协调,通过各区自我加压,将原定2013年上半年开工和竣工的部分项目提前至今年实施,促进拆迁安置房建设进一步提速,拆迁安置房新开工量、竣工量和安置户数比年初目标分别增加了39.53%、17.12%、36.04%。同时,积极协调各区及市相关部门,对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展综合论证和行政审批综合预审,倒逼工期,挂图作业。截止11月底,市区拆迁安置房新开工465.43万平方米,竣工交付224.48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4680户,全面完成年初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加压任务。
三、整合扩充资源,推动进一步拓展拆迁安置途径
推动建立安置房剩余房源调剂机制、临时过渡房优先保障机制、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动态平衡机制,进一步扩充安置房源。组织各区全面梳理拆迁安置房剩余房源和过渡房源,起草了《南通市市区拆迁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寺街、西南营等动迁地块及耀荣玻璃、大伦化工等搬迁企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直管公有住房和单位自管住房家庭纳入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通过房屋使用权置换进行安置。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缓解企业建设资金压力
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年度定额缴纳和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国有开发企业拆迁安置房信用保证金提前退付流程,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会同国土部门对如何提高拆迁安置房项目融资能力进行了探讨,拟采取保持政府与拆迁户结算模式不变、提高土地挂牌价和开发企业与政府结算价的方式,目前正在港闸区有关地块进行试点。探讨建立拆迁安置房代建模式,引导有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绩、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开发企业、本地区一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开发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安置房建设,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崇川区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五、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强化拆迁安置督查管理
根据《南通市重点经济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制定了对各县(市)征收(拆迁)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考核细则,对拆迁安置房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对每一个拆迁安置房建设地块跟踪到时点,落实到人头。同时,建立区月度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纪检巡查等制度,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屋征收(拆迁)与拆迁安置房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的意见》,围绕政策执行、项目进度、建设质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会商督查,全力提高安置房建设速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咬定“快安置、少过渡、尽早实现零过渡”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及安置的新途径、新举措。重点做好“四个围绕”:一是围绕建设计划早开工,谋划好2013-2014年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把每年的拆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地块,落实到具体项目,2016年底前再安置6.6万户,基本实现动迁户异地安置“房等人”。二是围绕强势推进快建设,加强与各区、各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提升项目开发审批效能,优化工程推进流程,强化建设工程监管督察,促进提高拆迁安置房建设进度。三是围绕整合力量多供房,研究出台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创新机制、规范流程,建立严格的安置房建设准入、清出制度,通过有序适度开放拆迁安置房建设市场,进一步加大安置房的供应量,改善供需矛盾。四是围绕创新模式多安置,积极探索保障房建设和转化模式,丰富保障房内涵,把拆迁安置房纳入保障房范畴,统一建设、分块利用,充分利用国家、省保障房建设扶持政策,最大限度争取资金补助和用地指标,推动拆迁安置房建设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