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4-12-04  字体:[ ]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部门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将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和重要补充,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的契机和有力支撑,严格按照评议工作流程务实推进,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市司法局本届任期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成绩

  2012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帮助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瞄准“条上争排头、块上创最佳”目标,全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保障民生幸福。在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和综合绩效考核中,市司法局连续6年全省第一,2013年进入全市最佳办事单位行列并荣获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一)全面提升“三种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做到用权有据、行为规范、监督严格、责任落实。一是全面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处置能力。贯彻落实市委“八项工程”“八个领先”关于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全国领先目标要求,创新实施社会矛盾纠纷“智能防护网”工程,着力构建网格化、信息化、专业化调解网络,被评为市政府2013年度创新奖。三年来,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绩效不断提升,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纠纷190078件,调处成功187581件,调解成功率98.7%。如皋双马化工爆炸人身损害赔偿等一大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化解。二是全面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能力。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接收、衔接、入矫宣告等环节,建立“三集中”、“四统一”和“五查看”管控机制,对全市2410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实行GPS定位监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坚持教养并重理念,创新建立“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促转变”“五扶一促”工作模式,该做法被省司法厅推广。三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18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三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能力。始终坚持把行业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每年向社会发布《南通律师社会责任担当报告书》。建立市律师协会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不断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力度。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公民诉讼代理的若干规定》,对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整治。三年来,全市共受理查处各类投诉122件,对15名法律服务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收到较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

  (二)扎实做好“三个服务”,有效提升审批效能。

  从职能、流程、服务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能建设,打造诚信、高效、温馨的窗口服务平台。一是整合职能,提供集约服务。以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为契机,将全局9项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全部并入行政服务窗口,坚持“能放则放、能减则减”原则,积极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一般审批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做到审批和监管相分离。实施“12348”法律咨询热线扩容工程,打造升级版“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全部服务性职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全面、更方便的服务。二是精简流程,提供高效服务。不断推动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再造,规范内部审批流转程序,压缩办理期限。对审查标准明确,无需其他辅助审查的办件,一律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其他办件的办结承诺期限较法定期限减少了70%。推进审批服务“代办制”,对需要业务处室出具证明的办件,由窗口部门受理代办,切实做到“宁可自己多协调、不让群众两头跑”,确保不因内部对接障碍耽误当事人时间和精力。三是严格标准,提供贴心服务。制定出台《司法行政审批及服务工作手册》,打造行政服务窗口“绿色审批·红色服务”品牌,严格落实窗口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投诉回应、责任追究五项举措。着力推行预约、延时、微笑、站立等八种服务。严格执行“主动站立、微笑相迎、沟通畅达、判断准确、反馈及时、跟踪回访、联动服务”七个服务标准。三年来,行政服务窗口共办件2558件,群众满意率较高。

  (三)着力构建“三大体系”,积极策应经济发展。

  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责,着力打造“农村半小时、城市20分钟”法律服务圈。一是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日益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争取市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动县、镇、村三级实战平台建设,把服务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群众只进一个大门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今年省司法厅在海门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我市工作经验。二是着力构建助企发展服务体系。围绕陆海统筹发展战略,先后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开发律师服务团、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站、台商法律服务社等服务平台,通过法企互动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大走访促转型”法律服务活动,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每年率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不少于10次,三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共走访企业57876家,为企业制订转型升级办法和措施6905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7亿元。三是着力构建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总结推广海门、通州、崇川等地经验,为县(市)区政府领导、部门“一把手”、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实行“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见面”服务机制。从回访调查情况看,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开局良好,收到普遍好评。

  (四)健全完善“三项机制”,全力保障民生幸福。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期待,不断扩大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一是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机制,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坚持普法惠民理念,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新媒体普法、南通市和海安县法治文化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普法品牌。坚持互动普法理念,创新实施邮路、烟路、盐路“普法三路”工程,每月向广大市民征集普法需求,编辑发放《崇法报》、《法润江海》等普法资料163万份。坚持社会化普法理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活动,成功开展江海普法名嘴评选及环市行活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单位。二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切实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和办案质量。“爱心法援”获评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法律援助星火计划获评市政府2012年度创新奖。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万件,提供法律咨询36万人次,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入选数、法律援助机构平均办案数、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健全完善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信度。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化效能意识,在全局树立“热情工作是底线,激情工作是状态,痴情工作是境界”工作理念。强化群众监督,在全省系统内率先开通群众满意度公众评议平台,被省司法厅评为队伍建设创新一等奖。强化工作督查,建立“重点督查、跟踪督查、日常督查、特邀督查、联合督查”“五查”机制,做到奖勤罚懒。强化典型引领,先后挖掘、培育、选树一级英模刘荣贵、一等功臣刘平林、全国十佳法援工作者严力琦、中国最美社工白红霞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批示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全市各地区之间工作成效不够均衡,部分地区司法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政法专编不能专编专用;公证机构体制改革面临一些困难,推进进程稍显滞后;因职级待遇低,司法所存在人才流失问题,中青年骨干断层;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兼职调解员补贴过低,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专职调解员的准入、退出、培训、考评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社工薪酬待遇偏低,队伍难以稳定;法律援助机构力量偏弱,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全市律师规模偏小,一些优秀律师转迁上海等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符;部分地区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经费保障不到位,存在拿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顶抵本级财政保障资金现象;对基层的检查考核偏多,增加了基层负担。

  (二)行业管理还不完善。在法律从业人员管理上,部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守诚信,存在违规风险代理、挑词架讼等违规违纪行为,少数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不正当交往,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在公证工作管理上,少数公证人员有将属于公证机构职责的事项转嫁于社区或街道的情况,增加了基层干部负担,给当事人造成不便;法律服务市场联动整治不够。一些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的“土律师”,在医院、交警队等单位周边地区设立法律工作室、咨询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部等机构,以“包赢官司”、“打包处理”等无序竞争手段插手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的处置,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侵害当事人利益。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公民诉讼代理的若干规定》,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开拓创新尚有不足。服务发展内容细化不够,方式方法过于简单,服务企业的长效性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体检等服务形式有待进一步扩容,与企业的互动性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配套机制不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与相应执法机关的衔接还不顺畅;部分地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缺乏稳定的平台和保障;少数人民调解员受制于自身素质问题,在处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时方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法律援助的办案力量和覆盖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部分工作实效不强。法治宣传工作载体、手段单一,覆盖面和实效性还不尽如人意,对领导干部、流动人口、农村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办法不多,新媒体普法等创新做法在部分地区还未能全面铺开,结合社会热点进行针对性宣传还做得不够好,法治宣传的的力度和频度还不够,少数法治宣传教育场馆、基地的利用率不高,部分普法活动的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针对机关人员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管理对象的业务培训工作形式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层次性、长效性,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新的起点,把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整改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精神,切实加强队伍作风效能建设,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进司法行政跨越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实行项目化管理运作模式,对每一个存在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处室,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二是纵向依托抓协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县(市)区做好沟通协调,一点一点突破,一点一点积累,切实解决司法所管理、公证机构改革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有效推动社区矫正执法、人民调解队伍的专职化、专业化,逐步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人、财、物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三是横向互补抓联动。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协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刑罚顺利执行,切实加强与工商、民政等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力度,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切实加强与人社、税务等部门沟通,认真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引进等产业扶持政策举措,为全市律师队伍发展营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四是动真碰硬抓督查。建立健全对局机关部门和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和克服“松”的情绪、“软”的现象、“拖”的问题,对工作不足的“补课”,力度不够的“加火”,效果不佳的“回炉”,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努力推动全市各地司法行政工作均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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