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是“十三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和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前提,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取向,认真谋划、部署和落实决定、监督、任免、立法、代表和自身建设六个方面的工作举措,重点工作求实效,常态工作求升华,推动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百姓同心、与法定职能同行,有效增强立法的引领力、工作的指导力、法律的监督力、人大的形象力,为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富民进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万名代表小康行”推动代表工作上新水平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性、主体性工作,“万名代表小康行”是代表工作的“牛鼻子”。以“万名代表小康行”推动人大代表工作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民生导向,引导人大代表围绕项目建设、社会民生等方面寻找短板、助推小康,一手抓依法履职、一手抓兴办实事,在小康行理念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平台常态化、组织常态化四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用改革的思维、有效的抓手凝聚起广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1、有力落实“三张清单”。继续以“三张清单”为重要抓手,对照小康建设最新要求和基层群众不断变化的需求,滚动梳理问题清单;对照新一届代表的能力状况,务实认领项目,排出认领清单;对照代表认领项目后的落实进展情况,在选区内定期向选民实行动态公示,形成公示清单。在全市范围内以选区和社区为单位,持续实化活化各个区域的“三张清单”,根据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在长期坚持与阶段推进相结合中务求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深入实施“分类指导”。根据新一届代表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因类而异进行分类指导、分群实施、分层推进,充分体现代表的个性化、差异化,发挥出不同界别、不同层面代表在小康行中的作用。发挥党政干部代表知识面宽、信息渠道广的优势,帮助谋思路、找路子、培产业、选项目;引导农业战线代表助推农业提质项目、参与农村河道整治;鼓励企业界代表帮助解决基层群众的增收、就业、出行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科教文卫界代表进行智力帮扶、卫生帮扶、文化帮扶等。
3、扎实施行“四个精准”。引导各级代表围绕小康建设、项目建设和民生诉求,从依法履职的角度,实地调查研究,精准查找小康短板、精准帮扶、精准治污、精准监督。努力构建紧贴全面小康的精准监督平台,打造代表认领与社会组织参与相结合的精准帮扶平台,建立“啄木鸟”行动和“生态地图”相融合的精准治污平台,引导代表在项目落地、民生实事、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各级人大分级筛选,与同级政府部门分级对接,三级人大跟踪督办,集中智慧助推小康。
4、全方位提升代表工作水平。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继续做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组织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三长”接待代表活动,密切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有效运行代表履职服务系统,加大代表履职培训力度,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做好优秀议案、建议和优秀代表评选工作,促进代表积极履职、依法履职。
二、实施监督工作上新水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深入、更有效、更权威。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合力,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有机结合,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有机结合,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5、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上。
(1)加大对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力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组织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城市转型、产业转型、交通转型、现代高效农业、建筑业发展、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审议关于加快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报告。
(2)注重调动、保护企业家积极性。突出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政策环境,对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形成视察调研报告。组织审议活动,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3)推动《关于设立“南通企业家日”的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2017年“南通企业家日”活动组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推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更好地将亲商安商扶商、创业创新创优发展理念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为。
(4)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情况报告。加强对预算调整及“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6、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
(1)着力推动依法行政。研究和部署好对政府机关的评议。推进人大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继续开展对市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决算审查监督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审查监督规定。加强对《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做好信访督办工作,加大涉法涉诉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督办工作机制。
(2)着力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分别听取市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以及市公安局辅警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7、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上。
(1)认真组织社会民生议题的调研、审议工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利用、农村扶贫开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民族工作、“12345”公共服务中心运转等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对重点课题进行审议讨论。
(2)继续推动人大常委会有关民生决议的贯彻落实。听取市政府关于“菜篮子”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开展做优做强南通职业教育决议继续执行情况的调研。
三、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上新水平
更好地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立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把立法决策和市委改革发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体现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为“三城同创”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8、稳步推进地方法规制定工作。2017年正式立法项目3个,分别为《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包括相关湿地保护)条例》《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9、扎实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列入前期调研计划的项目共7个,包括《南通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南通市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停车场管理条例》《狼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海域利用条例》《南通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配合和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立法调研工作。
10、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关键点。注重立法程序和立法质量,把握立法关节点,将政府正在推进的比较成熟成型、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通过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整合立法工作力量和社会力量,密切联系专业人才,建立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院校、咨询机构和专委会作用。
四、重大事项决定和干部任后监督上新水平
11、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城市规划修编、预算调整等方面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及时把党委的主张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政府行政的依据,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部署、要求,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或办法。
1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坚持依法任免,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两院”提请任命干部的任前考查了解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拟提请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13、加强干部任免后监督,保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有计划地安排听取部门工作情况,听取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结合部门评议,从中了解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执法水平、施政能力等,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对工作中的不足给予指正和批评。
五、人大自身建设上新水平
14、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努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为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强化委室岗位职责与分工,强化效能提升,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管理严格、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常委会及其机关办事优质、运转高效。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跟踪问效,继续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坚持视察前先学法、监督前先学法、审议前先学法,推进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
15、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专职化配备后,切实加强其作风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专职人员履职能力和组织水平,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加快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和有力的保障体系,促进全市人大系统整体联动,形成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新合力。
16、进一步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创新学习培训机制、民意直通机制、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分层分级、分期分批对全市五级代表开展培训,不断加强代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有序组织代表回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区和选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