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曹斌、刘璠、施建中、程静、周剑浩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彦武所作的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这些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景迅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17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斌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委托提请的关于王世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这些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范平、羌怡芳、姜建宁、缪旭东、李希等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陈斌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陈斌要求,要在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报批、公告、宣传、普及和执行、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把这部实体法实施好、执行好,发挥好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使命,做忠诚于党的表率、勤学善思的表率、尊法守法的表率。陈斌指出,本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他对各位委员不负重托、倾心履职、全力投入表示感谢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陈斌强调,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强,各方面要按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缜密细致地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顺利、成功,并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剑锋以及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