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1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南通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全委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权,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
一、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坚持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原则,以确保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完善法规草案表决程序,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1、根据2016年立法计划,扎实开展法规制定工作。
(1)修改完善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表决。
(2)制定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风景名胜区的依法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3)制定南通市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促进海域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
(4)推动起草南通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促进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2、根据2016年立法调研计划,组织立法前期调研。纳入立法调研的法规案共6件,分别为:南通市狼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南通市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南通市城乡规划条例、南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3、配合和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立法工作,并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为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作准备。
二、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严格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规定行使监督权,继续把市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期盼的事项列入重点监督计划,把专题询问、集中评议、满意度测评融入到常规监督之中,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呼声。
4、加强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以来市区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4)继续开展对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列入2016年审查监督范围的专项资金共12个,其中,2015年延续项目6个,2016年新增项目6个,新增的专项分别为:金融服务专项、市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专项、环境保护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专项、市区农业重点项目推进补助专项、科技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扶持外贸发展专项。
(5)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
(6)听取关于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
5、加强社会民生方面的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5)跟踪推动落实本届人大常委有关决议要求。分别听取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职业教育、市区水环境整治、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汇报,进一步推动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贯彻落实。
(6)分别组织对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执行、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社区物业管理、宗教场所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6、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
(1)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相关规划,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相关决议,推动规划落实。
(2)听取和审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报告,就开展“七五”普法作出决议。
(3)听取和审议关于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法、检两院关于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公安局关于道理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6)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7、组织对本届政府部门工作的第三批集中评议,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效能。
8、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落实好省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酝酿、审议、表决等各项工作,做到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切实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0、进一步做好信访督办工作。根据人大信访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涉法涉诉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力度,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分析、交办、督查、督办和反馈等各项工作。
三、坚持尊重主体、强化服务,依法保障代表履职
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方法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11、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切实加强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作用,搞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继续组织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三长”接待代表活动,密切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
12、进一步提高为代表服务的水平。充分利用代表小组、“代表之家”等平台载体,组织代表积极参与联系、接待、服务人民群众活动,同时,为代表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做好信息化服务。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继续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十面红旗的争创活动,形成一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平台。
13、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继续确定若干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成率。
14、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以新修改的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为重点,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同志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人大统一部署,有序组织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履职。继续做好优秀议案、建议和优秀代表评选工作。
四、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5、积极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贯彻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和市委1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对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组织督查,推动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
16、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保持履职热情,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工作力量,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增强队伍活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17、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常委会公报、人大刊物和人大网站,及时向社会、代表公开公布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8、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代表之声》电视专题节目、《人大之窗》报纸专版等联办平台建设,加强南通人大网站、《南通人大》、《代表园地》等自办载体建设,组织人大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好稿件评选及表彰活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