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52件,其中由市人大机关承办8件,党群机关承办28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3件,市政府承办213件。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52件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束并书面答复代表。根据承办单位答复情况统计,其中“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215件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15件,“C类”(所提问题留作研究参考;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的。)22件。252件建议中,一次反馈意见代表表示满意的110件,占比43.65%;基本满意的140件,占比55.56%;不满意的2件,占比0.79%。一次反馈满意或基本满意的99.21%。在此基础上,又对代表一次反馈不满意的2件建议进行了二次督办,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办理并当面答复代表,如经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办好办实;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最后,很快完成了2件不满意建议的二次办理。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市人大常委会把建议办理作为尊重代表权利、落实《代表法》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更注重办成率,把“办成”放在建议办理工作的首位。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解决建议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视抓基础性工作,推进代表建议质量提升。为使代表能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会前视察和议案、建议撰写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位市人大代表在会议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思考,反复推敲,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实质内容、有可行措施、符合规范的建议。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对代表进行了如何撰写议案建议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日常督查工作。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们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提出建议预交办意见以及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建议交办后,我们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多次和市政府办公室就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对一些涉及内容范围广、承办单位职责交叉的建议,主动进行协调,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对办理工作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催办。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督办重点建议务求实效。为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确定“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推进全面小康进程的建议”等10件建议为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并明确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进行督办。各委室在建议督办中加强与代表和建议承办部门联系,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听取和征求代表意见,积极推进建议的办理工作,让代表所提建议真正落到实处。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各重点建议督办的情况汇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求进行“回头看”。通过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们对1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反馈为5件满意,5件基本满意。
四是加强双向联系,提高办理的满意度和建议办成率。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既注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做好服务,又重视加强同承办单位的沟通,做好指导协调,有的放矢地抓好建议的落实工作。6月份,与市政府办联合召开了由市发改委、人社局等12个部门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查座谈会,了解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协调相关问题。10月21日,我们召开对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10名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意见,分析不满意原因,有针对性地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
五是抓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始,我市推行人大代表建议“阳光办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及答复,原则上予以公开。今年共有205件建议在市人大、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开的内容为建议提出者及建议标题、内容,建议承办单位及答复内容等。公开建议办理,一方面增加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建议办理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部分代表建议质量不高。少数代表由于信息沟通不够,对一些实际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有的建议三言两语说得比较简略,有的观点模糊,建议质量不高。
二是少数代表反馈不够真实。一些代表对办理工作做出“基本满意”的评价,主要出于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的肯定,是给单位或经办人面子,而对建议办理结果并不满意。
三是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的态度欠佳。有的部门承办件较多,承办人较为厌烦,有时态度生硬。尤其是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办部门有依赖思想,不积极、不主动,主办部门认为不是本部门一家的事,大多强调客观原因,因而敷衍了事,导致代表满意度不高。这一方面反映出少数承办单位存在重程序、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另一方面反映出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一些部门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追求“满意率”向提高“办成率”转变。
三、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开展视察、专题调研、联系选民等活动,让代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三五”规划等内容,引导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有质量、有见地的建议。除了首次人代会前集中培训外,届中还要对代表分批分期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利用《南通人大》、《代表园地》及各类媒体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示代表的履职风采。同时运用代表履职系统实时反映代表履职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激励代表勤履职、履好职。
三是严格落实承办单位责任。针对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同代表沟通不够、答复文本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承办单位承办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宽、办理难度大,需要多个单位协同办理的建议,加强指导和督查,坚持“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将“文来文往”和“人来人往”有机结合,邀请代表参与部门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协商,拓展思路,共商解决办法。对一些近期难以解决或暂时不能见到成效的问题,承办单位要据实解释说明,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突出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实效。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议的督办,形成重点督办建议由各相关委室负责督办、人代委协调督办,重大问题集中督办,系统性问题综合督办,跨年度问题跟踪督办的全方位督办体系,促使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增强督办工作的实效,推进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