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6-07-20  字体:[ ]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曹斌、施建中、程静出席会议。陈斌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向会议提请关于王剑锋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剑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韩立明提请的关于王晓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提请的关于李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陆志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首个地方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陈旭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倪永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陈斌在会议结束前讲话指出,《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诞生不仅开启了濠河保护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更是树立了南通市地方立法工作从无到有的里程碑,对于构建南通市地方立法的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做好《条例》的报批、公告、宣传、普及和执行、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把第一部实体法实施好、执行好,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陈斌肯定了南通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他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起点规划新阶段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立体式、动态化、现代化的防控体系建设走在江苏乃至全国前列。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监督不放松,尽快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他强调,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希望新任命人员牢记使命、勤政为民,敬畏法律、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更大贡献。

  副市长单晓鸣、赵闻斌、陈旭,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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