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2016年7月11日在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永平
2012年12月4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决议》。四年来,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人大提出的“市区2013年到2016年底异地安置6.6万户,基本实现市区拆迁安置房(异地安置)先建后征”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依法征收,全力加快安置房建设,大力推进多元安置,从前三年的安置情况及今年在建工程情况来看,2016年底可确保完成既定目标。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南通市市区安置房信息化系统”数据显示,2013-2015年,市区(崇川、港闸、开发区,下同)累计安置4.45万户,其中,2013年安置19319户,创历史最高水平,成为市区拆迁安置工作的一个重要拐点,当年年末在外过渡户从上年末的3.17万户回落到2.63万户,改变了2006年到2012年7年间过渡户逐年增加的历史,2013年起开始由增转降;2014年市区安置13156户,年末在外过渡户22134户;2015年市区安置12101户,年末在外过渡户约17926户。
预计2016年市区可安置约22000户,计4年间累计安置66576户(详见表一),超额完成异地安置6.6万户的目标任务。
表一:2013-2016年市区安置情况一览表(单位:户)
分区 |
2013年度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预计) |
合计 |
崇川区 |
5009 |
4221 |
4058 |
11000 |
24288 |
港闸区 |
8134 |
4312 |
3871 |
10000 |
26317 |
开发区 |
6176 |
4623 |
4172 |
1000 |
15971 |
合计 |
19319 |
13156 |
12101 |
22000 |
66576 |
到2016年底各区安置情况和在外过渡户情况:
崇川区:计划4年内安置2.4万户,预计到2016年底可安置24288户,能完成既定目标。2016年底预计崇川区还将有2000户左右在外过渡户,其中大多数属于原地安置的动迁户,另有部分为计划外动迁量。
港闸区:计划4年内安置2.6万户,预计到2016年可安置26317户,能完成既定目标。2016年底预计港闸区还将有2000户左右在外过渡户,其中大多数属于原地安置的动迁户,另有部分为计划外动迁量。
开发区:计划4年内安置1.6万户,预计到2016年可安置15971户,能完成既定目标。2016年底开发区可实现零过渡。
崇川、港闸两区年底剩余过渡户所对应安置小区能基本完成主体施工,并实现预选房,2017年春节后能够陆续交付入住。
二、四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计划。围绕2016年底基本实现“先建后征”目标,在大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安置房现状、安置房需求进行了综合分析,编制了市区安置房建设专项规划。在此期间,市人大多次听取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消化过渡存量、解决过渡增量、增加安置提前量”的思路,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所有2016年底前需安置的动迁安置房全部明确到具体区域、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确定了109个安置房布点。在此基础上,每年详细制定当年的动迁安置房建设计划,明确开工量、竣工量和安置户数,并分解任务节点,按序时推进考核。近几年来,年度建设计划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积极推进依法征收。近几年来,市区依法征收进程不断提速。一是2013年起开始建立以区为主体的房屋征收管理体制。禁止市区拆迁公司直接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改由区政府组织各个街道设置征收服务站负责,征收服务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2014年起启动定点征收。对拆迁扫尾项目,积极协调发改、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划小征收范围,落实专项土地指标,迅速补办相关手续,开展定点征收。三是2015年起全面规范征收流程。理清征收决定程序、征收补偿决定程序、征收强制执行程序等,并对各区征收部门及街道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征收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推动征收信息全面公开。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动迁各阶段的信息特别是调查结果、补偿协议全部上墙公示,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崇川区环城西路濠河消防执勤点项目、麦客隆周边项目及港闸区唐闸老镇西工房、西寺街周边项目,均按照动迁信息公开的要求,补偿政策、征收范围、调查摸底、补偿方案、评估结果、每户补偿协议等信息全部上墙公示,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支持和认可,加快了项目的征收拆迁进程。
(三)持续强化要素保障。优先土地供应。市国土局通过“中心城区内由保障房专项指标解决,中心城区外由城建储备指标和万顷良田指标统筹解决”的方式,对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做到应保尽保,每年市区为拆迁安置房建设解决农用地指标均超过1000亩。加强资金保障。市区两级政府优先安排财政支出,最大限度保证拆迁补偿及安置房建设等资金需求。同时,市财政局通过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以及返还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为项目输血、造血。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棚改补助资金,2012~2015年共争取17.3亿元,争取资金额度保持全省领先,约占全省获批总额的1/5,其间市区获批8.8亿元。2016年5月,我市又获得中央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亿元,其中市区1.8亿元。另一方面,通过“五管齐下”创新融资方式引入各类金融资本。一是用足政策性贷款。市房管局会同保障房公司与国开行、农发行常态化对接,全力争取政策性贷款。2013 年成功获批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 100 亿元,成为全国第一单。2015年又成功获批国开行二期贷款60亿元并开始投放。2016年5月,成功获批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 120 亿元,成为该行棚改专项贷款最大单。目前市区已累计获批政策性贷款280亿元。二是用好发债手段。充分借助“债贷组合”这一政策优势,保障房公司发行私募债券15亿元,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三是用活信托资金。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各区共融入信托资金 48.67亿元。四是尝试棚改基金。主动与相关金融机构磋商,合作组建产业基金,支持各区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模式。先后已与兴业银行、南京银行合作组建共30亿元的保障房投资基金。由市政府牵头与平安银行总行合作的100亿元棚改基金也已签订合作协议。五是推进股权融资,其中通过建设银行总行发行五年期股权收益类融资理财产品15亿元,此外各区也融入股权收益类融资9亿元。
(四)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开展综合论证。由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对拟选地块周边的配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地面杆线迁移等事项开展综合论证,确保建设选址科学可行。同时,引入信用评估机制,对开发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避免信誉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的开发企业进入安置房建设领域。二是建立综合预审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综合预审制度,明确了各审批单位责任,将原来在土地挂牌后才能实施的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审工作与拆迁、土地挂牌同步进行。同时,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清单及申报材料清单,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使市区绝大部分安置房项目土地一经挂牌即实现开工建设,节约近半年的前期工作时间,从而有效缩短安置房建设周期。三是建立联合验收机制。采取分项验收与联合验收相结合,组织穿插验收,要求规划、消防、环保、质监等验收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以此加快验收进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从原来的 3-6个月时间缩短为1个月左右。
(五)全力推进多元安置。在保持原有动迁政策延续性,特别是实物安置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在确保动迁户至少有一套住房的基础上,开始引入市场化手段,鼓励各区采用货币化补偿、货币化回购安置指标、购买存量房源等多种方式,着力打通“三个通道”、提高“两个比重”,即:安置房存量房源在街道、区之间的通道;安置房与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之间的通道;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提高剩余安置指标回购在安置中的比重;提高货币补偿在征收中的比重。201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意见》,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直接货币补偿、剩余面积回购、搭建选购平台、政府购买安置等方式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市政府从土地供应、财政分成、税费优惠等方面对各区货币化安置进行扶持。
我市的安置房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2014年8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题为《抓好资金“牛鼻子”加快棚改稳增长》的报道,介绍我市拓展棚改融资渠道工作经验;2015年7月1日新华网以《江苏南通棚户区改造:让动迁户“早安置、少吃苦”》为题,宣传介绍了我市棚改实施综合预审、加快工作进程的经验。2015年8月,张雷副省长来南通市专题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总结推广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2015年10月21日,新华社《内参选编》第41期以《南通市棚户区改造主动作为推进顺利 》为题,再次宣传介绍了我市棚改成效。2015年11月13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4925期以《棚改主动作为空间大 融资面临新约束》肯定我市棚改经验,认为我市市区的棚改规模和水平在全国领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和原省委书记罗志军对此专门做了批示。
三、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群众满意是立足点。安置房建设是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切实改善百姓居住条件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幸福工程。群众是这项工作的直接受益者,群众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市安置房建设中,正是因为立足于从群众的满意度出发,在动迁、建设、安置过程中都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放在首位,让群众亲身参与全过程,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改造给他们带来的居住条件的飞跃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才得到了群众的支持。群众满意了,安置房建设的阻力也就减少了,安置房建设才得以在“群众满意”中大踏步前进。
(二)领导重视是导航仪。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将其作为民生头等大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委常委会先后十一次专题听取安置房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每年都将安置房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城建考核项目加以推进;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多次深入安置房建设项目现场办公,协调指导安置房建设。正是因为有了领导的重视,为破解安置房建设中的难题指明了工作方向,我市的安置房建设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人大支持是助推器。四年来,市人大在将市区动迁安置房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监督重点的同时,通过广泛的视察调研、细致的专题审议和深入的专题询问,对安置房建设问题进行了持续跟踪关注,提出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帮助政府相关部门破解了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不少难题。在人大的支持推动下,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房建设行政审批预审机制,不断加快审批进程;研发运行了安置房信息系统,便于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拆迁、安置基础数据;有效推动建立了法制办、法院、房管局三方沟通机制,加快依法征收、阳光安置进程;大幅提高了安置房地块挂牌价格,及时出具相关文本,提升各方融资能力,为安置房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推动了后配套部门提前介入,建立了安置房建设联合验收机制,安置房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速。市人大的鼎力支持,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快了市区动迁安置进程,为实现先建后征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部门作为是动力源。作为安置房建设的牵头部门,市房管局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充分发挥参谋部、作战部的作用,为顺利完成人大决议起到了重要作用。市房管局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局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将每个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一着不让抓落实,确保项目进度。牢牢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立足全局、顾全大局,在项目建设、项目融资等方面,不论是否本部门职能范围,只要有利于安置房建设的,全力予以配合。市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通力合作。市发改委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确保开发企业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批文,为后续推进节约时间;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安置房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市国土局主动与国土部联系,为市区每年在计划外争取农用地指标均1000亩;市建设局大力压缩审批、验收流程,为安置房建设提效增速;市规划局提前介入规划研究,帮助企业优化方案;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自我加压,在人力、财力上向安置房建设倾斜。正是因为市各职能部门和区政府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共同强化各类要素保障,为市区安置房建设加速推进提供了动力源。
(五)机制创新是催化剂。要实现安置房建设“先建后征”的目标,缩短安置房的竣工交付时间是关键。在工程建设周期一再优化的基础上,市政府提出了向工程前期和后期抢时间的要求。各职能部门互相协作配合,通过不断调研学习,在选址论证、企业准入、行政审批、竣工验收等方面不断创新机制,建立了“规划先行,市区联动;部门联动,综合论证;明确责任,综合预审;提前介入,联合验收”四大工作机制,为安置房建设周期压缩了半年以上的时间,有力推进了安置房建设提速。目前,相关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常态,安置房建设也走上了快速、高效的发展道路。
棚户区改造是最大的民生幸福工程。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全面实现“市区2013年到2016年底异地安置6.6万户,基本实现市区拆迁安置房(异地安置)先建后征”的目标任务胜利在望,我市的棚改工作也即将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本届政府为能承担这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工作而格外珍惜,为能向本届人大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而倍感自豪。我们将继续把群众的要求作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履职,为不断提升通城的宜居度、百姓的幸福感而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