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惠娟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