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志凯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2-01  字体:[ ]

(2016年1月15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志凯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并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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