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0日,在市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小平、宋飞、徐永兵,副主任吴晓春、陆玉明、王平、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秘书长江治学以及委员共49人出席会议。黄利金主持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黄利金副主任受丁大卫主任委托、常务副市长陈照煌受市长张国华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志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拟任职人员所作的工作汇报,并通过了这些人事任免事项。
宋飞同志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宋飞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丁大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照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