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早教机构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
南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顾绮代表提出《关于对早教机构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编号:080)被列为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程静副主任领衔重点督办建议,由市教育局主办、工商局协办。现将重点督办该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早教机构的发展对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主体不明且法律依据空白,我市早教机构良莠不齐、隐患突出。顾绮代表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本着对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安全成长的关爱出发,建议要求集中整治我市早教机构管理无序现状,切实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该建议由程静副主任领衔督办、我委具体跟踪推进。我委及早与承办部门市教育局、协办部门南通工商局进行沟通协商,详细了解建议的办理进程和存在问题,并对此建议的督办制订了工作计划。
(一)5月31日,程静副主任带领我委同志、顾绮代表到主要承办部门开展了督办调研。市教育局作为主要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4、5月份联合工商局、人口计生委对各自审批的早教机构进行调查摸底,为强化管理打下基础。市教育局认真研究上级文件和兄弟城市的已有经验,明确职能管理科室,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南通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望通过规范审批、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改变南通早教机构市场监管空白现状。程静副主任对承办部门积极、主动、认真办理建议表示肯定,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把代表提出的问题解决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10月31日,程静副主任再次带领我委和顾绮代表开展跟踪督办。此次督办活动以程静副主任率检查组对早教机构的专项检查抽查形式进行,也是教育局根据建议要求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的启动仪式,市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物价、消防等部门都派员参加了联合检查行动。检查组抽查了东方爱婴早教中心、意生教育培训中心、蒙特梭利母婴世家、和平桥街道早教示范基地。随即,召开了督办座谈会,各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办公会多次讨论建议办理工作,牵头召集由教育局职社教处、南通工商局个企处、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负责人参加协调会,商讨组织对早教机构依法办学情况专项检查事项;与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南通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试行)》、《南通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检查细则(试行)》,要求各县(市、区)布置自查自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和有关问题的单位,由审批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其他职能部门汇报交流了相关日常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分析讨论、寻找对策。顾绮代表指出,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原先也没有列入政府部门职责,早教市场管理比较混乱。在法律没有明确管理部门情况下,教育部门不等不靠不推诿,主动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相继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早教机构和办理好该建议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建议意见
(一)程静副主任在督办过程中一再指出,目前早教机构管理没有法律规范,但可以通过行政措施有所作为。在现在已经出台的文件政策基础上,建议市教育局继续研究、制订、完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已经讨论10多次的《关于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已臻成熟,建议尽快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并贯彻执行。
(二)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大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教育、工商、计生、物价、卫生和妇联等部门加强定期会商,要把早教机构从准入、监管、处罚全部纳入有序管控。教育部门义不容辞是第一责任人,因此教育部门在早教机构管理方面要敢于担当、主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靠前一步、积极配合,要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要督促整改,把南通的早教机构规范好、管理好、发展好。
(三)早教机构管理重点应主要定位为涉及收费的市场主体,要贯彻加强管理是为了早教机构今后规范健康发展的理念。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公办早教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组织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通过向省人大乃至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早教机构管理的立法建议,依法推动早教机构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