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至30日在市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小平、徐永兵,副主任吴晓春、陆玉明、王平、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秘书长江治学以及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张小平、徐永兵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王生所作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普遍饮用长江水的决议》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观看了专题视察录像短片。
会议通过了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普遍饮用长江水的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强调,今年是实现城乡居民普遍饮用长江水的决战之年,完成《决议》提出的目标不容半点含糊,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将这一项深得民心、惠及面最广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办好。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加强协调,加大各项重点工程的推进力度;完善政策,不断提高入户率;深化改革,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管理体制;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水源保护和监测,提高安全供水能力;强化督查,确保实现向全市人民的承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会议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部分拟任职人员的工作汇报。会议通过了这些人事任免事项。
丁大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副市长朱晋、孙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