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南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杨展里副市长所作的《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有监督管理体制不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政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一切从南通实际出发,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市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和政府社会事业目标考核体系。尽快设立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权威,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调度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等。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担当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切以有利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明晰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能部门的边缘职责,积极稳妥地实施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卫生综合协调、多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一是要通过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者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自身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可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典型带动,调动食品从业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的积极性。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法律培训,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明确法律职责。三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整合资源以发挥最大效能。建议市政府以保障人民食品安全为目标,大胆创新,充分协调利用现有监管资源。一是可以集中统筹目前所有地方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检测力量,避免部门重复建设和投入空白,筹建高水平的南通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必须舍得投入,以强有力的食品安全检测平台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二是以各监管部门现有的信息数据档案资料为基础,搭建监管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保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面、完整地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监控数据,提升监管能力。三是对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有些部门的职能科室、人员数量、专业素质明显不足,建议市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或调整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编制,加快引进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街道也应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构,强化基层政府的食品领导责任,以居委会、村委会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监督员宣传教育群众和举报黑窝点的作用,实行协同监管,“群防群治”。二是市政府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保健品、食品流通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方案,扶持小作坊创造条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三是建议市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监管的覆盖面,做到处处、事事、时时都有人监管,不留空白点。切实加强农、畜、水产品的源头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规定农产品进入各类市场主体至少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把区域性、季节性高风险食品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窝点,乱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惩重罚,绝不手软。把农村作为监管重点地区,针对农村自办宴席面广量大的现状,应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明确“农家宴”的监管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确保农村餐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