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南通8?12体育日”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9-01-16  字体:[ ]

(2008年8月27日南通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南通8?12体育日”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设立“南通8?12体育日”,以彰显南通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推动南通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不断丰富和提升“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南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南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