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议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标准、负责任地抓好办理落实。一是迅速部署。2012年7月2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交办,明确该议案办理工作由张国华市长牵头,赵闻斌副市长负责,相关副秘书长协助。具体办理工作由市民政局为主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二是深入调研。张国华市长、赵闻斌副市长率队,先后多次组织座谈和现场调研,分别听取养老机构负责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老年人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并专门就议案办理与市人大代表和议案提案人进行对接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周密筹划。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的办理方案》,将议案办理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四是扎实推进。2012年9月27日,市政府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对议案办理工作作了深入动员和全面部署;11月28日,市政府召开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对议案办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目前,2012年度排定的议案办理重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以来议案办理情况
在市政府组织领导下,市民政局(老龄办)及各承办单位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全面落实议案办理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从体系建设入手,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及政策体系进行顶层规划设计,统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认真编制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南通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及时启动《南通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进行总体规划。县(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也正在抓紧研究编制中。二是加强政策创制。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方面进行了重点探索和政策创新,并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方面做了制度性安排,被省民政厅转发全省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老龄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2012年南通市市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等四项配套文件,初步形成全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强化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推进居家养老平台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速度、建设总量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率超过80%,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超过50%,提前完成省定“十二五”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区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过去的“三无”、“五保”等5种对象扩大到80-89周岁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以上老人等7种对象,共为6500余名老年人购买每人每月1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受益人数在2011年基础上翻了两番、净增5000人。目前,海安、海门、启东三县(市)及通州区也都相继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制度。三是进一步深化为老服务内容。出台《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社区家庭医生包干责任制签约服务,为长期卧床、70周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人提供医疗规范许可的上门服务。不断深化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完善协议内容,督查协议履行情况。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赡养协议的签订率已超过95%。四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通过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吸引了海盟金网、安吉通、好苏嫂等一批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三)强化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多元机构养老服务格局。实施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系列工作举措,市、县先后新建了一批规模大、设施新、档次高、功能全的养老服务设施。据统计,目前我市养老床位数已达到46065张,床位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公办养老床位数24942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3663张,城市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等养老机构床位数746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达到25.3张,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村敬老院改造力度加大,2012年全市有33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标准化建设改造,占农村敬老院的40%。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新建、改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从过去的每床2400-3000元提高到3900-6300元,营运补贴从每床50元提高到80元,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全年净增床位3000多张。试点建设城市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全省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有关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四)强化手段创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手段信息化,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热线,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及时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为市区包括通州区30多万老年人建立了基本信息库,帮助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老年居家呼叫服务及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建设标准。目前已为市区6586名空巢、高龄、困难老年人安装了“一键通”居家呼叫服务器,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
(五)强化市场培育,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针对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认真开展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研究,对全市医药保健品、老人服饰、医疗器械、劳护用品、健身器材等相关养老服务行业进行调研,为下一步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工程奠定了基础。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商务部全国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获得扶持资金1000万元。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和扩大就业的意见(试行)》,不断推出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启动和推进“南通95081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1家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平台、4家家政服务企业的项目验收,并拨付扶持资金325万元。
(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人员从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补贴。对短期养老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上岗后,给予每人300元的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月初级130元、中级1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可申请400元的获证奖励。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城乡失业人员参加养老服务培训,考核合格并推荐就业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推荐就业补贴。2012年以来,市区158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要求,与我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与我市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仍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机构养老结构亟待完善。护理床位占比小,全市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仅占15%左右,远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人的需要。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粗放经营,设施简陋,服务质量不高。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足。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服务项目少、受益人群少及农村工作难开展等问题。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全市民办养老床位占床位总数的30%,与“十二五”提出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专业队伍力量比较缺乏。从业人员主要为“4050”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护理技能和专业知识,不能适应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行业薪水低、地位低,社会认同度不高,从业人员队伍流动性大。五是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慢。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康复辅具、信息服务、文化产业等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市场尚未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家庭护理、家政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专业服务项目和服务队伍还很薄弱。
三、下一步办理工作重点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市政府将以深入推进市人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工作为抓手,推进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大力弘扬敬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覆盖城乡的具有南通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16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6.5万张;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居家养老,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按照“平台建设网络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开展。一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进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使每个中心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健身康复、文化娱乐和精神关爱等基本服务功能,力争到2014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从老年人最直接、最迫切、最关心的需求出发,着力解决老年人日托、就餐以及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方面问题,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努力解决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问题。三是培育专业服务力量。通过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其中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站配备专职人员4~5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名、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2名,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争取到2016年,全市由社会专业机构承接营运管理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四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市、区)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全市城乡实现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提升机构养老,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加快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市本级建设一所1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及通州区建有1 所 600 张床位以上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强农村敬老院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到2015年底,5万人以下乡镇敬老院床位建设规模不少于200张,5-8万人口乡镇敬老院床位建设规模不少于250张,8万人口以上乡镇敬老院床位建设规模不少于350张。鼓励农村敬老院在做好“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整合为集五保供养、社会寄养、老年服务、残疾康复、临终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具有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性质的养老护理床位比例。到2015年,市本级建有1所25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爱心护理院;各县(市)及通州区各建1所200张以上床位的爱心护理院。加快推进“农村老人关爱之家”和城市小型托老所建设,到2016年“农村老人关爱之家”和城市小型托老所床位数达到6000张。
(三)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围绕各地产业基地、产业链打造和园区发展规划定位,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布局,明确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向,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产业配套完善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根据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养老服务企业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大力扶持老年用品和产品市场开发,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养老产业品牌。三是强化供需对接。积极为养老服务产业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开拓,扩大产品销售,为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开拓产品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大中专院校及职高、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养老护理专业,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吸引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家庭护理员培训工作,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制度,到2016年,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通过再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等优惠政策,吸引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加入到护工队伍中来。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福利水平,对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服务人员,给予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推行行业自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建立老年人服务机构基本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关爱等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格、财政资金补助对象资格等开展社会评估评审。建立市及县(市、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资质评估,开展行业培训、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促进老年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