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利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全市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各项部署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深化改革新部署,落实法治建设新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