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02-09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决定设立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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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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