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南通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作出决议决定10个、审议和评议意见2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
一、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发挥人大在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着力助推转型发展。突出适应经济转型新常态,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积极支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经济增长和保障民生改善。突出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突出智慧城市建设,围绕深化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建议,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审议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的报告,围绕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规模经营模式创新提出建议。听取全市对台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对台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认真总结“十二五”发展经验,审议“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从目标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着力助推民生事业。为了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全面调研生产保供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召开市人大代表、街办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对规划布点、管理体制、流通体系、环境整治、安全检测、质量追溯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组织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突出质量检测监督、稳定市场价格、购买方便快捷等三大重点,提出16条具体审议意见,并跟踪推动落实。其中,豆制品小作坊整治、质量检测示范菜市场建设等均在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了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分成四个调研组深入各地调研;围绕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组织开展联组审议,17位同志在联组会上作了审议发言;突出分级诊疗和基层医卫人才不足两大问题,提出书面审议意见,为政府进一步优化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提供有益参考。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建设计划、加大要素保障、落实推进责任,确保完成序时进度。为了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专题听取政府专项报告,督促解决部分幼儿园覆盖人数偏多、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偏低、教育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专题听取出入境管理情况的汇报,支持和促进相关部门完善联动机制,加强科技运用,提升管控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满足群众出入境需求。专题听取关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营情况的汇报,围绕优化归集结构、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着力助推生态保护。一是积极支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示范区。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认真阅读规划文本,从优化生态空间、推进绿色转型、加大保护力度、倡导生态生活、强化制度支撑等方面认真审议规划内容,作出了批准规划的决议。二是认真督办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议案。3月中旬至4月上旬,通过市、县(市、区)人大联动,开展实地抽样调查和集中视察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整治的对策建议,与市政府联合召开水环境整治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为早日实现城乡水环境根本改善提供了新动力。三是认真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促进“绿色南通”建设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围绕强化目标责任和部门协作、优化绿化布局和综合利用、完善资源管理和长效机制提出建议,推动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四是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和执法调研。组织开展新环保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执法调研,促进提升环境生态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着力助推法治建设。把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摆在依法履职的重要位置,审议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领导干部任前考试、集中培训、述法考评常态化和法治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基层。审议市公安局关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从完善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整合、严厉打击涉众型和民生类经济犯罪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经侦工作迈上新台阶。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理性维权,促进规范用工,营造劳资合作、诚信协商的社会共识和氛围。听取市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大力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办案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信访部门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视发挥人大信访在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改进督办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忧解难,全年转交办群众来信来访248件次。
二、突出重点积极创新作为,着力增强履职实效
主动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改进工作方法,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创新实践。
突出重规范、求实效,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在上年度首次组织集中评议12个政府部门工作后,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评议程序,充实评议内容,并组织制定第二批集中评议方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常委会于8月份启动了对科技局、民政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文广新局、体育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族宗教局、国税局以及供电公司等12个部门和单位的评议工作。这次评议紧扣发展大局,突出法治要求,重点围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和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等三个方面展开。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动员准备、评议调研、会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的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联动参与评议调研,市人大各代表小组开展评议专题活动,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460多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四个评议组分成12个小组开展工作,认真梳理核实评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各被评部门沟通对接,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主任会议多次讨论评议调研报告,依法依规组织会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部门落实整改要求,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在评议过程中,12个被评部门和单位坚持为民宗旨和问题导向,主动对标找差,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并针对集中评议列出的48个问题、53条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推动部门工作实现新提升。
突出全口径、全过程,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围绕预算法实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审查监督的时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工作方案,选择政策性强、支出内容边界清晰、工作量可核算、预决算可对照的专项资金,对其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进行全过程审查监督。2015年将第一套装备投放市场和示范应用专项、市区蔬菜基地建设专项、市区河道治理专项、学前教育专项、市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奖励专项、市区民办养老机构补助和居家养老购买补助专项等六个专项列入重点审查计划,成立六个预决算审查工作小组,聘请专业人员,围绕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资金管控程序和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使用是否达到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依法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突出任前考、任后评,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拟任命人员的考查和了解,对56名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先后任命政府组成部门人员7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3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51 名。依法接受2名在通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制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安排常委会任命的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各1名以及审判、检察业务人员各4名到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测评,把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三、超前做好承接准备,有序开启地方立法工作
2015年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包括南通在内的六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自此,我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这是南通社会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超前运作,稳步推进,确保良好开局。
为有效承接地方立法权,及早加强工作准备。提请本届人大四次会议成立了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了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全国和省人大的立法培训,邀请立法专家给全体组成人员讲授立法知识,考察学习省内较大市的立法经验,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的沟通对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联系,组织开展立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注立法、支持立法、有序参与立法的社会氛围。
为确保立法工作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建章立制。6月份开始着手起草《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工作,经过常委会第二十七次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后提交本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13位省市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开展立法咨询工作。建立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确定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由市人大常委会授牌并组织运行,为社会参与立法提供平台支撑。
为确保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制定实施立法计划。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先后收到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立法建议80余件。经过评估论证和审议,并报经市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确定了2015—2016年立法计划。其中,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完成了法规文本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论证,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多措并举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助推工作的重要作用。
代表建议办理进一步改进。首次在市人大和市政府网站公开代表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的答复,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接待代表和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等活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对已经办复的建议组织回头看、回头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本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291件建议,目前已全部办理结束,办成率为86.6%。由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10件重点建议都已得到有效落实,有的还延伸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正在滚动办理中。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评出本年度优秀议案1件、优秀代表建议33件、优秀代表34名。
代表履职空间进一步拓展。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达270多人次。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小组活动,610多位人大代表参加了对12个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评议调研,提出271个问题和469条建议。以“代表之声”、“代表园地”等载体为平台,聚焦代表履职的新实践、新经验、新成效,宣传代表事迹、促进代表履职、推动工作落实,制作播放20期电视专题节目,其中,《一个人的善行带动一批人 感动一座城》获江苏人大新闻奖一等奖。
代表联系选民进一步强化。积极推进间接选举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按计划组织市人大代表回各自选举单位述职,目前已有165位市人大代表在所在选区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首次安排10名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积极推进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一个载体和“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两项制度建设,在全市382个“人大代表之家”中评选了10个先进典型,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五、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有效激发工作活力
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贯彻中央〔2015〕18号、省委〔2015〕26号和市委〔2015〕15号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人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落实新规定、新要求的具体建议。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组织交流研讨,凝聚思想共识,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讲好专题党课,着眼真学真懂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结合“三解三促”、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信访包案化解等重要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严的标准、实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振为民履职的精气神,汇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
着力提升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结合落实全年目标任务,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序时进度,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党建、工会、老干部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机关活动,人大机关的工作活力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代表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全委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
一、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坚持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原则,以确保立法质量为核心,开展法规制定和立法调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完善法规草案表决程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制定《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风景名胜区的依法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南通市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促进海域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推动起草《南通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促进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根据立法调研计划,对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急需法律支撑的工作情况进行立法调研,丰富和充实立法项目库,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严格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规定行使监督权,继续把市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期盼的事项列入重点监督计划,把专题询问、集中评议、满意度测评融入到常规监督之中,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呼声。
加强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继续开展对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在按计划完成2015年六个重点专项资金决算审查的基础上,新增金融服务、市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环境保护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区农业重点项目推进补助、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扶持外贸发展等六个专项作为2016年的重点审查对象。分别听取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外事工作等情况汇报,跟踪推进市区2013年以来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加强社会民生方面的监督工作。常委会将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突出监督重点,努力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分别听取和审议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情况报告,跟踪推动落实本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职业教育、市区水环境整治、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等决议要求,分别组织对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社区物业管理、宗教场所管理等专项工作以及省全民健身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相关规划,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相关决议,推动规划落实。听取和审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报告,就开展“七五”普法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法、检两院关于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市公安局关于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情况的报告,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继续组织对政府部门工作的评议和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酝酿、审议、表决等各项工作,做到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切实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坚持尊重主体、强化服务,依法保障代表履职
认真开展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切实加强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作用,搞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继续组织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三长”接待代表活动,密切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充分利用代表小组、“代表之家”等平台载体,组织代表积极参与联系、接待、服务人民群众活动,同时,为代表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做好信息化服务。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继续确定若干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进行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有序组织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履职。
四、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保持履职热情,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工作力量,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增强队伍活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督促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时期,在全力奋战“十三五”的新阶段,人大肩负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中共南通市委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