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6-02-03  字体:[ ]

(2016年1月21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俞昕水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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