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俞昕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6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等省级以上单位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如皋、海安、如东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海安检察院还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自觉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及时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为南通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坚持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125人,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的案件①。坚决打击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犯罪,提起公诉走私普通货物犯罪38人,涉案金额达20亿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起公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人,办理了全省首例假冒专利案件②,通州检察院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例③。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平等司法保护,开发区检察院创建全国首家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南通市十大法治事件。
注重服务民生改善。坚持关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检察行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8人,如皋检察院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在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公共事业、计划生育、涉农惠民等领域严肃查办职务犯罪36人。注重发挥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基础性平台作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出台《污染环境案件证据标准》,提起公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4件85人。深入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在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等环节查办3件4人。大力推进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司法,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提前介入等衔接机制,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罪线索1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注重加强督促或支持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起诉,依法追偿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坚决维护稳定和谐,着力促进长安南通建设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14人,提起公诉6751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治安形势,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943人,提起公诉2357人。注重维护公共安全,批准逮捕放火、涉枪涉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嫌疑人79人,提起公诉1830人。注重维护公共秩序,批准逮捕妨碍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邪教组织等犯罪嫌疑人196人,提起公诉440人。注重净化治安环境,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308人,提起公诉820人,办理了全省首例利用微信群进行赌博的案件⑤,促进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决定不批准逮捕513人、不起诉131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深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受理相关案件967件,调解成功627件,涉案金额1.98亿元。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建设,创设犯罪临界预防、社工跟踪帮教等机制,决定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封存犯罪记录77人,参与跟踪帮教124人。加强涉检环节司法救助,对71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4.2万元,切实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认真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参与校园周边、网吧、医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46人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加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对7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加强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港闸检察院办理了媒体关注的“公交瓜子哥”倪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惩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1件167人,其中贪污贿赂类107件133人、渎职侵权类24件3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86万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查办科处级国家工作人员52人,占查办总人数的39.1%,其中处级10人,同比上升11.1%;科级42人,同比上升16.7%;所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均为大案,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5件,同比上升50%。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查处重特大案件11件、科级10人。认真完成上级检察院的交办任务,迅速组织抽调全市侦查骨干,全力以赴、艰苦奋战,依法查办2名原省部级干部在内的5件案件。坚持走精品化办案道路,市检察院查办的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⑦,并参加了全省精品案件巡讲活动,海门检察院查办的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渎十大精品案件⑧。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的查办国企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国企领域职务犯罪16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51人,通州检察院查办了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前后两任原董事长受贿均超过200万元的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查办了海油碧路(南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及其助理受贿均超过100万元的案件。坚持“查系统、系统查”,先后在广电、环保、教育、征地拆迁、海洋渔业补贴、农业补贴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64件76人,其中处级7人、科级23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行贿犯罪31人。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依法追缴涉案财产和违法所得。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制度预防,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22件、预防报告15件,采纳率100%,推动出台有关医药改革、征地拆迁、“三农”工程、渔业管理等制度文件38项,市检察院和如东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省精品预防、优秀预防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在气象、卫生、广电、安监、渔业、教育等行业领域,开展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活动10场次。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平台,提供查询服务37500余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行”主题预防活动,创新运用微信、微电影等载体加强预防宣传,如东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评比特等奖,该院预防科还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促进法治南通建设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环节的违法情形96件次,有力维护了法制尊严和权威。
注重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2件,纠正漏捕3人,追加起诉1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审判活动违法3件,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4次,按二审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支持抗诉2件,没有出现捕后不诉、无罪判决的案件。崇川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侦查质量评议反馈机制,对调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进行了逐案评议反馈。海安检察院办理的1件监督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⑨。
注重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健全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检察监管机关呈报减刑2594人、假释86人、暂予监外执行27人,派员参加听证5次,建议不予呈报237人;依法办理罪犯特赦案件65件65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2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8件;严肃查处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海安、如皋、海门检察院的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海安、如皋检察院还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注重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化多元化监督格局,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发出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113件,支持起诉5件。依法维护法院的正确判决裁定,决定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111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审查办理31件,其中启东检察院和海安检察院各有1件案件入选全国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⑩,启东检察院的案件还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3人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我市此项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样本”。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促进机制体制创新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的有效抓手,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有关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律师权利保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方面的新探索新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抓住导入、办理、导出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依法受理、依法办理、依法答复机制,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切实做到诉访分离,防止法律程序空转,确保依法按期终结。共接收各类信访2899件4318次,经审查依法受理781件;对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6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参与公开审查23件,促进依法公正处理群众诉求。
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财物处理、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适度拓展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刑事申诉答复等案件终结性处理的监督,创设跨区现场监督、当面听取监督意见等制度,开展监督权利告知140次,组织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1件、监督司法办案活动227人次,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改革。充分发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实体窗口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突出加强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改革,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检察工作动态,主动公开起诉书4552份、不起诉决定书81份、重要案件信息472件、司法办案进程等程序性信息9552条。“南通检察”微信入选江苏十大司法微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全市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并予以肯定。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持之以恒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大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能。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员春训、通检讲坛、检校共建、岗位实训等培训活动7840人次,举办第13届全市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促进提高司法办案实战能力。注重培养检察人才,选拔出4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83名全省检察专门人才和岗位能手、45名全省检察综合骨干人才。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通州检察院“古沙法学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最佳法学社,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0篇法学论文被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刊物录用,市检察院和崇川、海门、开发区等检察院的15个法学理论课题分别被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立项,录用级别和立项总数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和要求,开展3轮拉网式排查,逐案梳理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10900余件案件,深挖细查司法不规范问题,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根源。坚持开门整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自己查、上级点、外部评,排查梳理出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执行办案规范等六大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立查立改,制定20余项整改举措,建立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权利保障、司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10余项制度,实施长效管理。相关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检查督导组的肯定。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严纪律、严规矩、严制度、严管理”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内部管理等四大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20个,以整风精神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加强即知即改,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开展日常提醒、典型通报等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督查、通报、约谈、预警、问责等机制,努力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严格监督追责,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纪律禁令,加强督导巡查、检务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努力促进检察人员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6件;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视察调研、参与司法检查780余人次,登门走访、电话约访130余人次,寄送检察刊物7800余份,邀请新闻媒体、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380余人次,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260余次,有力提升了南通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实效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少数检察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陈旧的惯性司法思维尚未彻底消除;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少数检察人员对司法改革存在畏难情绪;四是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办案活动、检察人员职业操守的监督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为南通“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举措。根据南通“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研究服务中心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出台工作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依法办案、保障人权。注重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自觉接受公安、法院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是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着力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力度,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动源头治理,促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务环境。
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加大力度、直面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部署安排,积极有序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检务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认真研究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严格司法责任追究等措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坚持不懈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着力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公正廉洁的检察形象。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务实创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努力为我市“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