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1月21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 静
各位代表:
至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分别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问题的暂行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立为大会议案,交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建议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授权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其余议案均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到目前为止,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12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民主法制、人大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连同上述转为建议办理的4件议案共216件。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市人大常委会要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检查、督促,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