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7-23  字体:[ ]

——2012年6月27日在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陈荣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引,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不断创新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6996件,审执结367466件,结收案比98.2%;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576件,审执结17870件,结收案比98%;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指标全省排名第一,审判质效总体呈现“诉前调解扩容,收案稳步回落,调撤率高位运行,申诉、投诉指标持续走低”的良好态势。全市法院共有129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级法院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坚持和谐主线,优化审执第一要务

  ——惩防并举保稳定。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刑事案件16872件,判处罪犯24672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994件,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820件,促进了社会风气净化,维护了社会治安。建立健全缓刑报备制度,依法规范适用非监禁刑等刑罚措施,取得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积极效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市场经济安全、推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共判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526件58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19件19人。积极开展刑事审判机制改革,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死刑案件五级定案把关机制,刑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死刑案件核准率100%。中级法院刑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量刑规范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

  ——深化调解止纷争。建立以法院内设诉前调解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站点、法官入村居为延伸的诉前调解模式,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去年增至27243件。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全过程,覆盖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各领域,案件调撤率保持全省领先,其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居全省第一,去年为77.7%。建立健全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制度,充分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服判息诉工作,提升案结事了效果。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逐年提升,去年达95.6%;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去年仅494件,较2008年下降48.3%。中级法院、通州法院、港闸法院、如皋开发区法庭等9个单位和集体,被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

  ——强化执行促和谐。不断完善裁执分离机制,加强委托评估拍卖管理、执行流程管理、执行听证等工作,以规范促公正。建立健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110”等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强制审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举措,积极构建协助执行网络,切实提升执行效率。深入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行效果不断增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2951件,执行到位141.7亿元,较好地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能动理念,创优服务大局效能

  ——主动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超前研判经济形势,制定服务“三保”工作文件31件,及时确立司法服务“三保”任务目标与具体方案。依法妥善审理涉企业案件,通过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尽力推动重整等举措,护航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深入开展“司法服务企业年”、“进企业服务、为企业解难”等活动,座谈走访企业千余家。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调研报告、提出司法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考。中级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服务“三保”工作先进。

  ——倾力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出台“能动司法30条意见”,确立全市法院服务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突出助推沿海开发战略重心,制定“服务沿海开发18条意见”,妥善处理宁启铁路、崇启大桥、洋口港LNG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确保沿海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围绕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难点,出台“规范引导民间融资行为15条意见”,全市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4528件,涉案金额30.5亿元。紧扣服务地方支柱产业重点,强化涉建筑行业类案审判指导,加大对涉及造船企业案件审理力度,建立健全家纺版权司法保护机制,全力促进地方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牢牢把握南通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典型培育城市契机,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活动。与最高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共同举办“能动司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论坛,开办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树立正确工作理念,提升干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确立系统化、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思路,构建社会管理创新“十百千万”系统工程,着力打造行政争议化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诉调对接、基层基础建设等品牌项目,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建立“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在“四海家园”等外来人口集居地设立法官服务站,加强司法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渠道。努力打造无讼村居,完善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通过与广播电台联合开办“走进南通法院”、“刘宇说法”、“空中调解”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南通法院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得到省委政法委、市委、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级法院、海安法院、崇川南通港法庭等单位,被省高院评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

  (三)坚持为民宗旨,拓展保障民生途径

  ——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确立“法官心、百姓情”工作主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建立健全院长蹲点调研、带案下访、院庭长轮值接待制度,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开展“千名法官结对群众”活动,全市法官带着真心、真情结对帮扶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切实增进与群众的联系,增强对群众的感情。

  ——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扎实开展“万起案件关注民生”活动,注重运用情、理、法综合方法,化解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等热点难点民生案件。对征地拆迁、房屋买卖等纠纷展开调研,积极寻求民生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高度关注务工农民 “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稳定农村秩序,服务新农村建设。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推出“司法服务超市”等创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诉讼服务,如东法院、港闸法院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和先进集体。设立村居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便民服务点,推出“周末法庭”、“集市法庭”等举措,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大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机制建设,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54.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96.2万元。

  (四)坚持创新意识,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诉调对接建成“南通模式”。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聘请特邀调解员,返聘离退休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力量不断增强。与县、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接,聘请工会、公安等22家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在交警大队、医患和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等建立32个巡回审判点,对接触角不断延伸。着力拓展对接领域,逐渐由传统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纠纷,拓展到专业性强的知识产权、医疗、保险等纠纷。南通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被省高院肯定为和谐司法“南通模式”,中级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

  ——行政审判形成“南通现象”。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去年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最高法院称赞海安法院该项工作为“海安样本”,肯定南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南通现象”。总结推广如皋法院行政争议诉前化解“2+X”模式,推动建立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完善行政审判年度报告、重点敏感案件报告会商等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水平,服务南通法治建设。

  ——知识产权审判创出“南通经验”。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推进“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为通州法院、启东法院、海安法院争取到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设立外向型经济诉讼服务站、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点;强化与市场版权管理工作的“五大衔接”,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84件。中级法院审结的欧莱雅商标侵权案,去年被评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南通法院家纺版权司法保护工作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赞誉,被最高法院肯定为“南通经验”。

  ——审判管理工作打造“南通品牌”。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实现审限网上报批、指标数据自动生成、诉讼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集态势分析、绩效考评、质量评查于一体的制度体系,确保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研制开发诉讼调解、涉诉信访工作管理软件,通过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质量与效果。南通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首次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南通召开,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

  (五)坚持公信要义,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以教育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北京大学、上海交大等高校合作开办法律硕士班、法官培训班,提升干警法学理论素养。注重岗位练兵,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增强干警司法业务能力。完善司法调研工作机制,形成浓厚的研究氛围,中级法院两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221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8人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以严格管理促进司法规范。不断完善法官准入和选任机制,法院干部挂职交流、遴选任职、竞岗选任制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随机分案制度,避免立案、分案环节上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坚决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筑牢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防火墙”,防止案件办理中的人为干扰。全面建成科技法庭,实现庭审“三同步”,有效提升庭审规范化程度。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中级法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以阳光监督确保廉洁公正。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涉诉信访信息“双查询”系统,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互联网直播,及时动态地向社会公开案件审执信息。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网络阅评员队伍和舆情跟踪制度,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努力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去年全市法院一审陪审率75.7%,较2008年增加40.8%。

  (六)坚持基层重心,推动法院全面发展

  ——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工作重心在基层,突破点在法庭,推动“人案下沉、政策下倾”,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由19个增加到31个,法庭人数由188人增加到332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去年达30053件,较2008年增长73.8%;人民法庭结案数占基层法院民商事结案数比率逐年提升,去年达54.4%,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司法最基层。

  ——着力强化指导监督。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协管力度,在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协助地方党委选好配强班子成员,及时举办集训班、开展交心谈话,加强对新老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新老班子顺利平稳交接。认真开展对基层法院工作的司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开展月通报、季点评,严格年终评比考核,强化激励引导。

  ——着力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先进工作经验,培养树立基层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整体发展。基层法院工作亮点纷呈,通州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港闸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如皋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领导充分肯定,启东法院18年坚持开办“幸福家庭讲习班”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基层法院先进典型频出,海安法院、开发区法院、崇川法院等先后共20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一、二等功或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10个人民法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如东栟茶法庭被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通州兴仁法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海门三厂法庭、如皋开发区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各位代表,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2008年以来,中级法院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70条、委员提案26件,办结率100%;全市法院走访代表、委员4397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2177人次、旁听评议案件164件1961人次。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行政审判、涉诉信访、执行、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与专题审议,有力促进了全市法院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民法院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坚定不移地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创新发展;只有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理念导向,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积极应对、有效作为;只有切实增进法官对群众的感情,才能真正做到公正为民用权、无私为民谋利,各项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只有紧扣大局倾力作为,才能实现法院自身发展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有:一是全市法院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动司法意识必须进一步强化;二是司法能力与新形势下服务大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司法作风建设还需深入推进;三是法院执行、涉诉信访、司法强制搬迁等工作压力依然较大,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仍需下大力气推进;四是在加强法院物质装备、经费保障以及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今后,我们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改革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为此,全市法院将更加积极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从“四个紧紧围绕”入手,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为推动南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能动司法空间。进一步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能动司法方法,重点加强对沿海开发、产业发展、金融生态等问题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港口贸易、现代物流、创新型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加大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稳妥处理民间借贷、征地拆迁等纠纷,扎实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抓牢南通上升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培育城市契机,稳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活动。

  (二)紧紧围绕和谐稳定,不断深化矛盾化解工作。坚持群众工作路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充实人民法庭力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对食品药品、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严格落实立案、审理、执行优先制度,更好更快地化解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调解程序,促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三)紧紧围绕司法公信,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法院党建工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人事管理、政务管理机制,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深入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外部监督。

  (四)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机制,放大品牌工作经验的示范效应。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认真学习和执行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深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力争在小额速裁、巡回审判、法庭工作指导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着力完善执行、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多方理解与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倍感使命光荣,重任在肩。全市法院将坚决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在南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时代征程中,谱写人民法院事业新篇章!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1、量刑规范化:是中央批准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全称为“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此项改革通过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确定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自首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幅度、具体罪名的量刑意见等内容,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与均衡,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南通中院、港闸法院为全国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试点单位。

  2、法律释明:是指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存有疑义向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时,原审人民法院(即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具体诉求进行解答说明,促使其尊重和服从司法裁判。

  3、社会管理创新“十百千万”系统工程:即全市法院“法官心、百姓情”主题下的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十大工程重点创新、百个项目全面联动、千名法官结对群众和万起案件关注民生。十大工程包括: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纠纷、激励科技创新、官民平等对话、基层基础建设、推进“阳光”司法、特殊人群帮教感化、司法救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法官队伍建设。百个项目是对十大工程的分解与细化,涵盖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共计112个具体内容。该工程被评为“南通市优秀服务品牌”。

  4、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由法院联合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企业为主体,以教育、帮扶、感化、救助失足青少年为宗旨的民间组织。

  5、司法诚信体系:南通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以打造“诚信南通”为目标,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该体系是包括诉讼诚信建设、执行诚信建设、诚信司法保护、社会征信建设、群众诚信意识、法官诚信司法在内的有机系统。

  6、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下设于法院立案庭,是一项旨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件合理分流,显著提高司法效率,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改革。其主要具备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职能。南通两级法院已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7、司法服务超市: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有机整合,使人民群众得到立案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等“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诉讼,提升了法院为民服务水平。同时,服务超市还设有专门的导诉台、导诉员和各种体贴入微的便民设备,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8、行政争议诉前化解“2+X”模式:法院接到行政案件起诉材料后,利用立案审查期限提前介入,由法院、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就争议问题进行诉前协调,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合意”,从而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2”指人民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X”指行政争议当事人。

  9、五大衔接:南通中院与市场版权管理部门之间,在保护模式、市场信息、证据采信、调解机制、保护措施上实现的衔接。

  10、庭审“三同步”:利用科技法庭物质载体,在庭审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目前已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不仅提升了庭审的科技化、规范化水平,更促进了司法公开透明。

  11、幸福家庭讲习班:以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宗旨,以“讲习班”为载体,围绕婚姻、抚育、赡养三大主题,开展的融法律讲座、义务咨询、庭审观摩、文艺表演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

  12、能动司法:2009年8月27日至31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江苏视察工作期间指出,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就是要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服务、主动、高效,是能动司法的三个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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