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钱锁梅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