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在南通市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卢旭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2016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为主线,以执行体制改革、执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和新突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今年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4425件,结案5492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43.64亿元。两级法院多项执行工作经验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示范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执行工作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能否得到实现,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按照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进度时间。强化对各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各基层法院同台竞技,晒成绩、晒亮点、晒方法、晒措施,传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执行人员和执行装备配置,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在编人员达269人,其中,员额法官55人,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局89人。崇川法院、通州法院、开发区法院配备的在编执行人员占比达到23%。全市法院配备执行执法用车156辆,指挥用车16辆,单兵设备134部,执法记录仪141部,为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注重加强执行联动,完善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需要凝聚共识、形成强大合力。2016年,市中院先后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全市法院面临的困难,并向市委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建议,争取市委、市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建立全市31家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独特优势,攻克执行难顽疾。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在接入最高法院“总对总”、省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的基础上,与市公安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部门广泛联动,实现对被执行人车辆、房地产、公积金等资产信息查控的有效对接,提升执行查控效率效果。与市文明办、公安局、银监局等8家单位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出行等日常活动作出多种限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向最高法院报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突破3万人次。定期向市信用办、市工商局推送失信信息,通过全市“红黑榜”平台、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及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曝光。出台“悬赏执行实施意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签订悬赏保险战略合作协议,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执行活动,扩大执行财产线索来源。目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已基本形成。
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加强执行保全工作,将保全案件纳入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在保全阶段即全方位查询、冻结被申请人财产。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突出强制措施的运用。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1592人,限制出境520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64人,已追究刑事责任4件5人。起草《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协作纪要》,并提交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研究讨论,积极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为集中强制执行日。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统一集中执行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提高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力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加快资产处置进程。2016年至今年9月,全市法院共上传拍品2435件,成交1350件,成交金额达48.14亿元。其中,今年1-9月,全市法院司法网拍成交739件,同比上升89.00%;成交金额30.39亿元,同比上升173.77%。
四是加强执行公开,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突出执行单兵、执法记录仪在执行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市中院出台“关于单兵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执行干警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保障执行、保全案件依法进行,实现了执行活动的全程记录、全程调度和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执行一线视察并参与集中执行活动,邀请网民参与集中执行,开展执行直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争取获得理解与支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着力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强化执行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规范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出台“执行流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负面清单”,将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情形纳入监督追责范围。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明确10种情形不得作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活动,市中院在开展深入自查的同时,先后4次对辖区基层法院终本案件开展专项随机检查,对不符合终本条件的,责令无条件予以恢复执行。通过开发管理软件对已结终本案件进行专门管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新执行线索及时恢复执行。全面启用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一案一账号”,提升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执行款出账安全。
五是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完善执行管理机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重新定位两级法院执行职能,突出市中院指挥、协调、监督以及提级办理重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职能,基层法院专职办理执行实施案件。2016年以来,市中院共立案监督262件,及时纠正了部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网互通,为执行工作提供系统支持。市中院出台“执行指挥中心规范运行实施意见”,规范执行指挥中心的运行。指挥中心具备了执行接访、执行指挥、执行查控、繁简分流、结案管理、案款管理、恢复执行、失信惩戒等平台功能;通过指挥中心集中集约办理简易案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应对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突发状况,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市中院、崇川法院、海安法院、启东法院等多家法院多次快速完成省法院指令,受到通报表扬。推进执行团队化建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建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的执行办案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增强执行工作合力,打造扁平化管理新模式,执行工作由单兵作战转为团队作战,由分散操作转为集约管理,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市中院已设立执行综合团队、信访监督团队、执行指挥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各基层法院也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执行团队,取得了积极效果。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市中院和如皋法院、海门法院、如东法院设立执行裁决庭,将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剥离出来,加大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力度;未设立执行裁决庭的,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完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执行工作效率效果,实现简案执行“短平快”,繁案执行“稳准狠”。崇川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试点法院。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实施方案”,探索推进“执转破”工作。市中院近期有4件案件进入“执转破”审查,数百件关联案件有望通过这一程序最终化解。
六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优化执行外部环境。推动执行公开、执行宣传常态化,依托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执行工作情况、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推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累计在国家级媒体宣传117次,省级媒体宣传216次。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重大举措以及重要执行案件、拒执罪等典型案例。与新浪网联合开展集中执行网络直播活动,扩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开通官方微博执行专题和“南通执行”微信公共号,制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漫片并通过“南通发布”、“南通日报”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以灵活生动的方式,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群众期待和上级要求,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执行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方面,全市执行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案件办理难度不断增加,全市法院历年以来尚有超过9万件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需要通过查人找物进一步推进。另一方面,基层法院执行法官流失、断层问题较为严重,在司法改革尤其是员额制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科学配置资源、如何激发内部潜能,如何缓解人案矛盾,都是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是职业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执行干警经常在夜间、凌晨、节假日参加错时执行活动,调休、补贴等激励保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侮辱、伤害或者通过网络诽谤执行干警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干警常会面临着工作压力之外的精神压力。
三是执行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覆盖范围虽然不断扩大,但网络查控的信息源尚未实现全覆盖。不动产、公积金等信息尚未实现全国联网,目前只能通过南通法院自身的“点对点”查控系统进行查询。房产、土地信息的整合使本已成熟运行的房产查询陷入停滞。与交警部门尚未实现网络自动化扣押车辆,只能通过传统方式互相通报。
四是强制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依法适用拘留、罚款等措施仍不够大胆。司法网拍工作虽然进展明显,但与先进法院相比,与案件总量相比,网拍成交数、成交额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打击拒执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出台协作意见。
五是执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已经建立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保护”、“部门本位”等现象仍未杜绝,一些负有协助义务的部门对信息共享存有顾虑,推动网络对接的积极性不高。少数单位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义务意识有所欠缺,协助执行不积极,甚至以多种理由不予协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效果。
六是执行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案件执行中人难找、物难查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比例较高,部分当事人对此不能理解,通过各种方式施压。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善,当事人逃避、拒绝执行的违法成本较低,逃避执行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被执行人故意阻碍甚至暴力抗拒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阶段,这是今年执行工作乃至法院整体工作的一场“大考”,时间紧、任务重。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保障。继续抓实抓牢“基本解决执行难”“一把手”工程,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和市中院制定的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完成既定目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执行人员配置,同时在车辆、装备等方面配齐配足,确保满足执行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权益保障,坚决打击侮辱、谩骂、诽谤甚至威胁、恐吓执行干警的行为。
二是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有效把握执行规律,坚持严格执法与灵活运用政策相结合,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实现执行工作“三升四降”,即裁判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明显提升,终本率、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执行信访率、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
三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格局。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在市委统筹协调和市人大关心支持下,推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加强对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突出执行案件的协调化解。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破产、保险、救助等制度完善,强化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执行外部联动协作,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合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加强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执行管理APP开发工作,完善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实现案件执行全程留痕、全程监控。深入推进执行公开,扩大执行文书公开范围,查扣冻裁定、拍卖裁定、过户裁定等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一律上网公开,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加强执行监督指导,对基层法院长期未能执结、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市中院将通过提级或指定执行的方式强化管理,同时进行责任倒查,查清原执行法院未能执结的原因,对涉嫌消极执行、怠于执行、选择执行,甚至有违纪违法的,严格追责、坚决问责。
五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协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解决被司法拘留人员“收拘难”问题。持续开展集中强制执行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单位及其基层组织的优势,集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强化对财产申报不实行为的制裁力度,以强制措施为依托,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索悬赏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扩大执行线索来源范围。
六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汇报执行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将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工作常态化。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及时报告案件办理进展,做好释法释疑工作。扩大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继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既是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更是一种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我市“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