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 飞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唐步荣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葛佳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志芹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方新强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吕洪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晓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龚晓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郝秀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清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郑延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鲁 泓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迅迅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 培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曹献忠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建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 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陆沈东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