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24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民主法制诸多方面。其中“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374件,“B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29件,“C类”建议(所提问题留作研究参考;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的)21件。424件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另外,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2件,都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结果代表均满意。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办好代表建议,不仅体现对代表权利的尊重,更是对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尊重。我委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贯彻《代表法》要求、尊重代表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紧抓不放,着力在“办成”上下功夫,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召开之前,我委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会前视察和议案、建议撰写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建议,重点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内容具体、措施可行、符合规范的建议。此外,还组织150多名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从今年代表提交的424件的数量和质量上看,比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都有明显提高,为建议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认真细致做好交办工作。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我委对代表所提建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按系统分部门逐一进行分类,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提出建议预交办意见以及办理时限和要求,并要求承办单位签订建议办理责任书,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办理中,多次和市政府办就交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会商,了解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协调相关问题。对建议办理代表第一次反馈不满意的2件建议,及时与承办部门和代表进行联系,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指导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特别是对涉及内容范围广、承办单位职责交叉的建议,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对办理工作不及时的承办单位进行催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集中力量督办重点建议。针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工业垃圾处理的建议”等10件建议作为201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具体跟踪督办。在督办中,注重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沟通联系,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协调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和征求代表意见,积极推进建议的办理工作,让代表所提建议真正落到实处。通过集中力量抓督办,代表对1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结果反馈为9件满意,1件基本满意。
四是注重建议办理成效检验。坚持把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有效抓手,按照“谁提交、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行建议“阳光办理”,扩大建议办理的知晓度和透明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和答复,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今年,共有426件建议(含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答复等内容。公开建议办理结果,一方面,促进代表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另一方面,倒逼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办理实效。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代表撰写建议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少数代表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交的建议内容缺乏应有的深度和针对性,与建议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少数代表反馈办理意见存在迁就现象。有些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并不满意,碍于情面或怕麻烦,做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评价。
三是部分代表履职热情有待增强。今年,565名代表共提交建议424件,提交建议的代表305名,占54%,尚有260名代表未提交建议。
四是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缺乏主动性。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积极,听取代表意见不够主动;有的相互配合不够紧密,主办、协办没有形成合力,协办部门存在依赖思想;有的办理力度不够大,存在重过程、重答复、轻实效的现象。
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了部分代表履职热情和能力上存有差距,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少数承办单位作风不实、简单应付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
我委将2019年确定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继续以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主线抓实抓好,从会前调研、会上提出、会后交办、跟踪督办等方面实行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一是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质量。继续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按照《代表法》要求,引导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有质量、有见地的建议。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采取组织学习交流、开展视察调研、指导小组活动、密切联系选民等形式,促进代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使所提建议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集中民智的基础上,真正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要求。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程序。依据《代表法》和省人大《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议办理程序。把好提交关,按照一事一议、明确具体要求,严格审查代表建议;把好交办关,按系统分部门逐一落实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按照责任共担的原则,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把好督办关,坚持定期分析情况,适时了解序时进度,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把好评判关,引导代表敢于较真、敢讲真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馈办理意见,促进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从严落实承办责任。坚持“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议办理责任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充分体现,并作为建议承办单位创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办理积极、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责令限时整改;对能办不办、久拖不办的,进行跟踪问责。通过奖优罚劣,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办好代表建议,坚决纠治重过程、重答复、轻实效的问题,真正使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增强重点建议督办实效。坚持重大问题集中督办,系统性问题综合督办,跨年度问题跟踪督办。建议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继续领衔重点建议的办理,并将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社会关注高的代表建议,纳入重点办理范围,主动与承办单位共商对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凝聚智慧,形成合力,促使重点难点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切实增强建议办理的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