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规定,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确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