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8-09  字体:[ ]

       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刘宇红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南通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致力于高起点编制规划,高水平引领建设,高效能服务发展,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执行推进有力有效,城乡规划工作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类规划有效协调了城乡空间布局,切实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基本形成了建设有蓝图、发展有方向、管理有章法、执法有依据的良好格局。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各级政府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还不够;各类规划之间衔接融合不够;部分干部群众规划意识不强,违反规划的行为时有发生;违法建设控制查处的任务重、难度大等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将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纳入全市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加大对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通过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重规划、遵守规划。及时宣传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增加公共场所宣传媒介中规划工作相关内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服从、参与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城乡规划修编进程,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2040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早完成、早报批、早实施。规划编制要注重统筹城乡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围绕建设上海北翼门户城市新定位,科学规划城乡空间布局;注重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在规划阶段充分考虑后续建设管理需要,提升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注重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因素,以 “三城同创”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深化重点片区规划,着力提升南通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三、提升城乡规划编制水平,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积极推进多规合一,重点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逐步形成全市一个规划、一张蓝图;突出以人为本,把服务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合理设置学校、医院、公园绿地、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将城市设计融入规划制定全过程,加强对城市轮廓、重要视线、建筑界面、风格色彩、环境景观等要素的控制引导,充分体现南通历史文化风貌,在细节处展示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独特魅力。

      四、尊重城乡规划的法制属性,进一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更加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备案、公示等原则和程序,制定具体的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实现控制性规划法治化;各级政府要适时对重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新时期的各类规划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服务和业务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严控新增违建,加快清理存量违建;加强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规划干部队伍素质,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的规划人才队伍。

      六、扩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不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智民意。强化规划信息公开,创新公众了解城乡规划的方法途径,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软件等新媒体手段,为全社会参与规划编制、监督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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