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陆卫东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