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南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三、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