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9年1月1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卫成
各位代表:
至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4件,分别涉及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民主法治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问题的暂行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关于加快推进中创区建设 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竞争力的议案》和《关于以“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推动南通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赋予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新使命,契合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的战略部署,体现了提升产业发展、城市服务、交通枢纽三大能级的要求,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议案内容及提出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建议将上述两件议案立为大会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建议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授权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其余议案均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到目前为止,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94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民生保障、民主法治以及其它方面,连同上述转为建议办理的12件议案共406件。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市人大常委会要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检查、督促,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