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9-02-11  字体:[ ]

——2019年1月9日在南通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昕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南通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18223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8838件,审查逮捕3412人,审查起诉9392人,同比分别上升24.8%和10.4%。34个集体、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如皋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检察院荣膺全国模范检察院。如东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一、强化政治担当,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依法严惩方针,重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87人,起诉159人。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案专办机制,审查办理了何蒙军为首的16人暴力追债涉黑案、桑鹤山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大案件。坚持不枉不纵原则,依法不批捕9名情节较轻的一般参与人员。海安市检察院在审查办理陈昌才等20人涉黑寻衅滋事案件中,严格审慎把握入罪标准,监督侦查机关对12人作出撤案决定。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立案、追诉涉黑涉恶漏罪漏犯22人。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捕利用“全能神”等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6人。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28人,起诉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43人。审查办理了启粮加油站纵火案、“513”跨国贩毒案等重特大案件。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如东县检察院针对一条入侵政务网站线索,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取证,办成一起14名被告人涉及6个罪名的特大跨省网络“黑客”案。强化公民信息保护,起诉侵犯个人信息犯罪59人。崇川区检察院审查办理的非法倒卖16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突出惩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审查办理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案件91人。创设监护权撤销告知制度,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加强涉罪青少年教育挽救,依法不捕16人,不诉129人,封存犯罪记录177份。建立“励志园”观护基地,开展心理矫治169人次、亲职教育92人次,帮助109名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对5名涉嫌犯罪的高三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鼓励其全力备考,被湖南大学等高校录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选派优秀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预防网络沉迷”法治教育课被全省推广。

积极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南通检调对接升级版,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15件,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处理来信来访3550件,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零记录。深化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公开听证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危险驾驶、虚假广告等社会治理问题,发出34份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20余项。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预警,32个刑事研判和防控建议被中办、最高检转发,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海门市检察院获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二、聚焦三大攻坚战,护航南通高质量发展

更加自觉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找准定位,奋发有为,提升服务发展的检察贡献度。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18人。审查办理了涉案逾34亿的信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达2500余人的组织传销活动案,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成立全省首家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与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研究。陆地等8人诈骗“天猫”积分案入选全国互联网法律大会十大典型案例。突出打击投机炒房和“黑中介”,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办理了14名房产经纪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环境。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出台整治P2P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措施。

深化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如皋市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检察中心,集中管辖全市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一审案件。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批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56人,起诉326人。港闸区检察院依法对盗采江砂120余万吨的文赞平等26人提起公诉。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人。开展长江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办理破坏水资源犯罪68件。与上海检察机关共同打造北长江口环境资源保护联合体,有力保护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生态资源。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坚持法治扶贫与定点帮扶相结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6件,发放救助金110.3万元,救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134名。海门市检察院对见义勇为致残的被害人启动特别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2万元,弘扬了社会正气。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支持诉讼、仲裁96件,帮助74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400余万元。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走帮服”“阳光扶贫”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八条检察意见,落实平等公平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35人。涉案1600余万元的某上市企业员工挪用资金案,获评全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精品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17名企业管理人员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7人。启东市检察院办理的假冒“东成”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现象。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紧盯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监督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0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8人。追诉漏罪漏犯20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1件。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赴安徽、云南等地调查取证,依法追诉1人,另1人追加认定贩卖、运输毒品1900余克,2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用好法律赋予的抗诉权,提出刑事抗诉22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提出监督检察建议75件。坚决打击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诈骗财产的行为,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4件。以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10名当事人刑事责任,有力保障了司法秩序。

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同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11件,纠正不当呈报39件。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人,依法监督收监执行24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特殊人权保障,监督侦查机关发还非涉案的25枚古钱币,帮助服刑人员追回价值近千万元合法财产。联动解决“执行难”,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01件。集中评查裁定终结执行案件,发出督促执行检察建议36件,不让生效裁判文书成为法律白条。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发挥刑事诉讼审前主导作用,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16件。严格证据审查把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667人、不起诉329人。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51件。胡洪军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4件,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严格把控办案质量,建立检察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年无捕后撤案、不起诉和判决无罪案件。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忠诚履行反腐败职责,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45件62人,办理了原江苏银行党委书记王建华受贿案等重特大案件。健全监察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受理两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通州区检察院在办理钱德齐行贿案中,依法查明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实,精准指控犯罪。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侦查权的新要求,探索建立新的职务犯罪检察和侦办机制,为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履职尽责。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求,聚焦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1685件,确保检察公益保护与全市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早餐安全等6个小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外卖餐饮的监督,在食品领域立案8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既追究破坏公益者的刑事责任,又责令其作出民事赔偿。深化检察环节同步普法,在“毒青菜”“罂粟小吃”等食品案件庭审中,组织经营者代表观摩,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创设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机制,海安市检察院在办理“铝包子”案件中,率先提出十倍于销售额的惩罚性赔偿诉求,为全国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南通实践样本。

聚力药品安全保护。突出整治减肥美容药品、“除风湿”假胶囊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25件。办理了全省首例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违法导致1.8万盒假冒药品流入20余省市的被告人,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发出消费警示消除次生损害。开发区检察院及时介入婴幼儿“过期疫苗”事件,对社区服务中心违法行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崇川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注射肉毒素问题,推动药品主管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对11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检察建议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守护江海“碧水蓝天”。构建江海生态检察保护体系,形成“三诉合一”办案机制,立案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525件。聘请公益损害观察员,开设“随手拍”实时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凝聚支持公益诉讼的社会力量。坚持打击犯罪与恢复治理并行,监督补植复绿270余亩、放流鱼苗2万余尾,督促处置垃圾废物17万余吨。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确认程序,追索损害赔偿金6200余万元。启东市检察院运用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促成企业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500余万元。

“亮剑”保护国有资产。在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社保基金管理等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2件。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监督,协助财政部门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2.5亿元,筑牢国有资产的司法防线。开展社保资金管理领域公益调查,协助主管部门依法追缴养老保险金133.7万元。积极延伸办案效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社保资金协同监控等多项管理制度,帮助老百姓守住养老金的“钱袋子”。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始终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保证,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追赶超越”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建立宪法宣誓、政治轮训等工作机制,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成“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校,开展各类政治教育50余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互联网+党建”模式,“检@正义”荣获市级机关优秀党建服务品牌。

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45个,一线办案力量增加30%。重构“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模式,实践刑事速裁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如皋市检察院相关做法在全省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落实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职权清单范围内作出决定、承担责任,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同步监督司法办案全过程。通州区检察院实行法律文书核阅制,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改革以来,案件效率和质量提升明显,审结率环比提升4.3%,纠正漏捕上升9.6%,改革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关注。

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出台专业化建设实施意见,着力打造“2330”工程。设立17个专业化办案团队,金融网络犯罪检察部、虚假诉讼监督办案组等专业化办案机构入选全省重点培育对象。环境资源办案团队在全省专业化建设会议上作交流。构建核心办案能力培训体系,出台疑难命案证据审查等3个办案指引,打造非法占有认定、零口供案件审查等18门精品课程。连续16年举办岗位大练兵,开展实战实训110次,“岗位练兵新十法”被全国推广。加强专家型人才培养,4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库。全市现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302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检察院党组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巡察,对1家基层检察院和2个内设部门开展专项巡察,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司法办案、“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96次。创设检纪督察员制度,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共开展廉政谈话800余人次,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走向深入。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共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侦查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42次。加大代表委员联络力度,先后走访代表委员59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110余次。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办结并答复议案和建议6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10319条、生效法律文书4986份。大力加强新闻宣传,用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南通检察故事。13篇法治宣传作品荣获全国奖项,港闸区检察院办理的“苏通大桥飙车案”被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打造全市检察机关“集群网站”,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研判不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质效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走向深水区,落实改革配套措施的任务依然艰巨。四是金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专家型人才相对短缺,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仍需大力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自觉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北大门”建设,强化“三大组团”“三大枢纽”“三大能级”重点领域法治保障。精准发力三大攻坚战,积极开展检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深挖根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有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做实监督主业,更加有力守护法治生命线。突出检察机关监督属性,全面加强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履职,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江海“碧水蓝天”等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有效行使自行侦查权、补充侦查权、量刑建议权,担当法治南通建设新使命。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增强检察发展内生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效。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案件速裁、缺席审判等新增刑事诉讼程序。深化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新效能。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大新型办案团队培育力度。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五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办好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担当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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