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7-22  字体:[ ]

——2020年1月7日在南通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黄林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收入组织,统筹资金安排,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运行绩效,为争当江苏“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1%,增长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8亿元,占预算的95.3%,增长10.9%。见附表1、2。

市级(含市本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亿元,完成调整后收入预期目标,增长11.3%。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73.2亿元,调整预算为186.9亿元。加:上年结转14.2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9.6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5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25.2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等9.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支出预算为215.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3亿元,占预算的93.3%,增长19%。

市级剔除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15.8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215.8亿元,实际支出201.3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4.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5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8亿元,占比51.5%;专项转移支付25.2亿元,占比48.5%。见附表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48.3亿元,占预算的105.7%,增长14.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72.5亿元,占预算的89.5%,下降1.2%。见附表8、9。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7.5亿元,调整预算为297.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8亿元,占预算的103.4%,增长8.4%。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9.6亿元,调整预算为321.9亿元(其中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预算30.5亿元)。之后,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增加城建等支出预算安排7.4亿元,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29.3亿元。加:上年结转30亿元、上级核拨专款5.9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1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等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为362.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8.2亿元,占预算的85.1%,增长4.6%。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来源为373.7亿元(包括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5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1.5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362.2亿元,减当年支出308.2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5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亿元。见附表10、11、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6亿元,占预算的99.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亿元,占预算的99.9%。见附表13、14。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9亿元,调整预算为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亿元,占预算的101.1%,增长28.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6亿元,调整预算为0.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9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0.9亿元,当年支出0.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见附表15、16、1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4.7亿元,占预算的102.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6.9亿元,占预算的99.9%。见附表18、19。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70.4亿元。由于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社保逐步与市区接轨等原因,调整预算为173.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5.1亿元,占预算的101.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74.2亿元,调整预算为200.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9.9亿元,占预算的99.7%。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24.8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实现收支平衡,年末结余91.5亿元。见附表20、21。

(五)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96亿元,年末余额为1500.7亿元。加:2019年省下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8亿元;减:省调整收回限额50.8亿元,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73.2亿元,年末余额为1562.7亿元。

2018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25.7亿元,年末余额为305.9亿元。加:2019年省下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8.5亿元;减:省调整收回限额11.1亿元,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53.1亿元,年末余额为332亿元。

2.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亿元、专项债券114亿元,已分别纳入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8.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30.5亿元,已分别纳入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市本级30.8亿元,主要用于南通大剧院、南通美术馆、市委党校迁建、南通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及中创区土地储备项目;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亿元,主要用于星湖小学工程、小海十二期保障房工程、天星湖中学二期项目建设;苏通园区1亿元,主要用于园区水系治理工程;通州湾示范区3.7亿元,主要用于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农路农桥提档升级工程及土地储备项目。

3.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债券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9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1.4亿元、专项债券49亿元。

市级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9.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1亿元、专项债券14.6亿元。市本级11.2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8亿元、通州湾示范区0.5亿元,均用于偿还到期的2016年发行的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券不影响当年地方财力,支出预算不发生变化。

(六)市本级重大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重大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支出96亿元,完成计划的81.5%。其中:市本级(不含中创区)58.6亿元,中创区37.4亿元;基本建设项目40.7亿元,城市建设项目55.3亿元;续建项目87.7亿元,新建项目8.3亿元。

在市财政与省财政、区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略有变动,我们在编制2019年决算草案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财税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部门联动、细化清单推进,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市财政局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税务、人社等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与研讨,及时调研政策落实堵点与企业发展痛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政策落实。2019年全市减税降费规模达142.8亿元。针对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对组织财政收入的影响,全市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协作,挖潜增收,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收入,保障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努力保持全市收入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总量均保持全省第4位,税收占比列全省第6位。

(二)强化财政政策引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优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提请市政府出台《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产业扶持资金5.5亿元。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兑现人才发展资金5.7亿元,支持中创区等重点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招引。加大陆海统筹发展基金投资力度,完善常态化投后管理机制。陆海统筹发展基金下设产业类二级基金14支,总规模118.8亿元;合作基金投资南通项目67个、投资金额20亿元,引进产业项目19个、计划投资额近90亿元。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科技资金池”等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45.5亿元,放大达12倍。财政政策的创新完善和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推动了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资金筹措管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筹措,保障南通大剧院、美术馆等基本建设项目及中创区、通州湾示范区、五山及沿江地区、轨道交通、机场、铁路、濠河景区提升、啬园路隧道工程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拨付轨道交通建设资金24亿元、中创区建设资金61亿元、五山及沿江地区建设资金4.2亿元、铁路建设资金2.3亿元。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有序推进,机场大道、啬园路隧道建成通车,兴东国际机场新航站楼投入使用,洪江路和世纪大道实现“白改黑”,濠河景区和五山地区生态景观效果显著提升。参与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快项目概算评审。全年完成项目评审223个,送审金额84.4亿元,审定金额75.2亿元,核减9.2亿元,核减率10.9%。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制订《南通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管理细则》《南通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预算编制规范》,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源头控制,提高资金绩效。

(四)加大公共领域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全力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坚持聚力攻坚、民生优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9%,较2018年提高1个百分点。市本级拨付46项“为民办实事”资金近28亿元。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整合涉农资金12亿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40.9万亩;安排2.5亿元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田园乡村建设,建成特色田园乡村12个。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提高五保、“三无”、孤儿基本生活供养、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待遇标准;支持精准扶贫脱贫,拨付奖补资金6180万元支持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市对区环境保护和治理综合补助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市区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污染源防治。安排生态专项资金1亿元,比上年增长13.6%。落实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政策,收缴补偿资金6953万元、拨付受偿资金5400万元,调动区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积极性。推动水利枢纽建设,改善市区水环境。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关于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调整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费用限额标准和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规范教育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和智慧教育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落实督查监管举措,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落实上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坚决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对各县(市)区开展债务专项督查,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控新增项目,设置新建项目投资和支出“双限额”控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国有平台市场化转型、资产处置变现等稳步化解存量债务,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化债方案,全年化债任务顺利完成。严防区域性突发风险事件,督促各地、各平台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市债务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对全市隐性债务“实时、动态、在线”监管。全市共争取省债券额度218.4亿元。

(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南通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一是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重点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大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将市级部门预算职能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二是开展重点项目评价。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择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评价,同时试点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三是注重结果反馈与应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与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论证会,扩大绩效评价影响力,增强评价报告权威性、实用性,同时将部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以财政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

(七)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集中统一监管

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约化管理水平。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反映国有资产家底情况。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和实体化运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市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构建现代财政体系

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落实通州区接轨主城区及通州湾示范区财政补助政策。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计提通州湾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计提通州湾开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通州湾建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合理划分五山地区管养职责,分区分类分点位确定管养目标和要求,制订《五山地区管理养护工作和经费保障方案》。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线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启动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应用授权电子支付。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全面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印发《关于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口径。修订《南通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优化市、县网上商城政府采购运营管理。

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与此同时,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然较多。收入方面,受经济下行和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方面,民生刚性支出不减,城市建设和支持发展的资金需求持续增加,收支平衡的压力不断加大。中央、省对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要求更加严格,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9年,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较好地落实了市人代会相关决议要求。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年初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统筹使用机制,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定额及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单项限额控制办法;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统一按要求压减,同时压缩重大活动支出,严控部门预算经费追加。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2019年度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8亿元,统筹用于社会事业建设和化解债务。四是加强财源建设。围绕“3+3+N”产业体系,强化财源建设政策措施,及时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培育壮大财源增长点。五是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牵头做好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接收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办理资产移交等,确保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四、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南通落地转化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对于圆满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重大改革、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夯实基础,推进全面绩效。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部门预算职能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重大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全面绩效。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规程,着力强化部门内控制度。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及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等监督。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对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35.5亿元,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2亿元,增长3.4%。见附表22、24。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8亿元,增长4.8%。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19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4亿元,增长5.1%。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税收返还1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2.1亿元。见附表25、26、2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54.6亿元,增长28.8%;政府性基金支出960.1亿元,增长5.9%。见附表31、32。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2.4亿元,增长31.7%。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388.8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5.1亿元,增长13.9%。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0.8亿元。见附表33、34、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4亿元,下降28.9%;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2亿元,下降38.5%。见附表37、38。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亿元,下降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增长34.2%;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6亿元。收支平衡。见附表39、40、4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0.7亿元,增长17.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1.3亿元,增长10.1%。见附表43、44。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6.6亿元,增长94.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2亿元,增长63.2%。2020年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大市统筹,纳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8项险种,其中:工伤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大市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区(含通州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不含通州区)统筹。见附表45、46。

(五)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1.全市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841.8亿元,加2020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4亿元,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855.8亿元,预计年末余额为786.1亿元。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831.4亿元,加2020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14亿元,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945.4亿元,预计年末余额为904.6亿元。

2020年预计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为1801.2亿元,预计年末余额合计为1690.7亿元。见附表48。

2.市级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25.2亿元,加2020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6亿元,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31.2亿元,预计年末余额为115.8亿元。

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227.9亿元,加2020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30.5亿元,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258.4亿元,预计年末余额为252.7亿元。

2020年预计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为389.6亿元,预计年末余额合计为368.5亿元。见附表49。

五、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收支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收入,保持平稳健康增长

2020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既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三大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利因素,同时面临国家减税降费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不利因素,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增幅与全省相当。全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发挥收入牵头组织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序时监控。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开展税源经济分析,提高决策服务能力。优化税收征管体系,落实征管职责清单,运用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等措施,提升收入征管能力。进一步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协税护税体系作用,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形成地区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构建综合治税大格局。

(二)集聚要素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理顺资金监管职责,简化专项资金兑现流程,加强重点产业政策储备,提高财政政策精准性和资金使用绩效。设立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引导园区共设区域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区域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与部、省投资基金和国内产业龙头企业合作,集聚各类金融要素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继续发挥“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科技资金池”作用,研究制订市级“江海贷”财政金融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推动农村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制订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企收费取消、降低、停征等工作。

(三)全力以赴保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统筹市区土地出让计划,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积极筹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南通大剧院、美术馆、中创区医学综合体、中创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人才公寓等基本建设项目及轨道交通、濠河景区提升、西部滨江片区、虹桥路综合改造、园林路绿廊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铁路、港口、机场等重大项目资金管理,制订市区污水处理服务、五山及沿江地区管理养护等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市本级城市运营维护资金管理,提高城市运营维护管理水平。制订《关于加强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等项目资产管理的通知》,加强资产移交和后续跟踪管理。建立项目库、计划预算编制、项目过程及资金拨付管理系统及与资产管理系统衔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四)积极作为惠民生,提升民众幸福指数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保障农业农村、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医疗价格补偿机制,推动健康扶贫、医养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推进启秀中学扩建、田家炳高中、通师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资金多元保障机制,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盘活涉农资金为脱贫攻坚提速增效。落实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支持空气、水质监测设施建设。2020年,市本级安排4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0.3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力争达80%。

(五)毫不松懈强监管,严格控制债务风险

强化项目源头把控。严控新建项目,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制度,对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限额管理。加大债券争取额度。用足用好政府债务限额,紧抓国家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契机,积极争取融资与项目收益相平衡的专项债券,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推动资产资源有效配置,支持平台公司化解存量债务,支持转型后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承接公益性项目,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持续开展对县(市)区、重点园区(乡镇)债务专项督查考评,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属地责任。

(六)创新举措促改革,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制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公物仓”,制订医院、学校等特殊单位专用设备配置标准,推动资产“云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修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深化国库收付电子化改革,修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提高创新服务能力。

2020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入组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做好收支预算管理,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为争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锋,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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