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2-08  字体:[ ]

——2021年1月19日在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通市财政局局长黄林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强化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推进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保持财政收支总体平衡,为决战“过万亿”、夺取“双胜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6%,增长3.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0.5亿元,增长11.1%。见附表1、2。

市级(含市本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6%。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6.3亿元,调整预算为224.9亿元。加:上年结转17.1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0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8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24.5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等5.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支出预算为251.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6亿元,占预算的94.4%,增长18%。

市级剔除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51.7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251.7亿元。实际支出237.6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4.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58.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3.6亿元,占比57.8%;专项转移支付24.5亿元,占比42.2%。

见附表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33.3亿元,增长40.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47.7亿元,增长43%。见附表8、9。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4.6亿元,增长11.9%。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75.1亿元,调整预算为441.7亿元(含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财力)。之后,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减少城建等支出预算安排50.1亿元,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91.6亿元。加:上年结转49.1亿元、上级核拨专款17.6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22.6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等27.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为408.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5.5亿元,增长18.6%。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来源为467.9亿元(含省下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财力),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9.4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408.5亿元,减当年支出365.5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43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2.6亿元。

见附表10、11、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7亿元。见附表13、14。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8亿元,调整预算为2.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2亿元,调整预算为1.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1.3亿元,当年支出1.3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见附表15、1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5.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0.1亿元。见附表18、19。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36.6亿元。由于受疫情影响,国家出台多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率及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扩大失业保险范围等政策,调整预算为311.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1.3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27.2亿元,调整预算为330.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2.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11.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实现收支平衡,年末结余214.4亿元。见附表20、21。

(五)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73.2亿元,年末余额1562.7亿元。加:2020年省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9.6亿元,加:2020年省下建制县试点限额49亿元(如皋市),减:省核减限额41亿元,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50.8亿元,年末余额1684.2亿元。见附表23。

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3.1亿元,年末余额332亿元。加:2020年省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6.6亿元,减:省核减限额11.0亿元,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8.7亿元,年末余额394.4亿元。见附表24。

2.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亿元、专项债券155.6亿元,已分别纳入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86.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5亿元、专项债券80.1亿元,已分别纳入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市本级75.7亿元,主要用于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南通大剧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濠河景区提升工程、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南通市绕城高速公路)、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8#-11#码头工程等项目;通州湾示范区10.9亿元,用于新出海口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开发、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通州湾示范区水务一体化(给水、排水)工程、通州湾示范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3.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债券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8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1.4亿元、专项债券52.8亿元。

市级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5.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9亿元、专项债券9.2亿元。市本级10.7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14亿元、通州湾示范区0.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券不影响当年地方财力,支出预算不发生变化。

(六)市本级重大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重大城建交通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支出66.5亿元,完成计划的83%。其中:市本级(不含创新区) 64.3 亿元,创新区2.2亿元;续建项目61.7亿元,新建项目4.8亿元。

在市财政与省财政、区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会略有变动,我们将在编制2020年决算草案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十三五”时期以及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民生投入逐年增加,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运行保持平稳。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力克服全球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困难,着力化解全面营改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等对收入的影响,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6年的590.2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39.3亿元,税收占比从77.4%提升至81.8%。二是民生保障坚实有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着力支持补短板、惠民生,民生支出占比从76%提升至80%,有力保障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社会事业建设。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34万亩,总投资67.2亿元。三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整合政府产业类专项资金,突出精准高效施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招引,市本级兑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6亿元。完善投资基金管理制度,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实质化运作,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增资至50亿元,累计投资本地项目75个、引进优质产业项目29个。四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资金安排,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保障了南通大剧院、南通美术馆、南通国际会展中心、田家炳中学、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等基本建设项目。拨付轨道交通建设资金114亿元,创新区、五山及沿江地区、机场大道及航站楼、南通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濠河景区提升等重点项目累计投资达170亿元。五是债务管控成效明显。坚决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建立督查考评、定期会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等工作机制,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全市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建成运行,实现“实时、动态、在线”监管,债务规模及债务率实现“双下降”,全市域内未发生一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加大债券争取力度,调优债务结构,降低成本,市区累计向上争取新增债券250亿元。六是财政改革全面深化。逐步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理顺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制定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增强市区发展合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体系。

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全方位”工作总目标,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努力确保“平衡好财政、防范好风险”。

(一)强化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使财政收入组织难度加大,全市财税部门以咬定目标不放松的态度,强化收入组织,夯实税源基础,挖掘增量税源,积极清理盘活国有资源资产,逆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总量均列全省第四位,收入增幅超全省平均。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全市减税降费规模达183亿元。强化与国土部门协作,统筹土地区域出让结构,编细编实经营性用地年度出让计划,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75.2亿元,有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在收入稳增长的同时,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三本预算统筹等,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统筹财政资源,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好转移支付补助、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统筹资金保障通州湾航道、疏港铁路、洋吕铁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拨付轨道交通建设资金44亿元、创新区建设资金35亿元、五山及滨江片区建设资金39亿元。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有序推进,南通西站正式开通运行,滨江GIL管廊正式投入使用,濠河景区和五山地区生态景观效果显著提升。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努力发挥好片区开发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引领作用。研究制定我市铁路资本金筹集及亏损补贴方案,形成交通发展合力,改善投资环境。制订《市本级城市运营维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绩效性。制订《五山地区管理养护考评办法》、《市区污水处理服务考评办法》、《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暂行办法》,明确目标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结果应用。

(三)发挥政策引导,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修订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化审核流程、加快政策兑现,市本级兑现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7亿元。落实普惠金融政策,鼓励金融资源投入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推广“小微创业贷”、“科技资金池”等财政金融产品,创新出台《南通市区中小微企业“江海贷”财政金融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化解市区各板块主要产业融资需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贷款。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7项财政金融产品增信资金池总规模达5.2亿元,在贷3206笔,在贷余额62亿元,财政放大倍数平均达12倍,有效化解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题。通过与社会资本、央企、部省基金、区域基金等合作设立二级基金,集聚各类资本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请市政府出台《南通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南通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区域子基金项目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统筹各区域资源,设立5支区域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总规模160亿元。设立中金南通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积极招引优质项目落户本地。

(四)支持疫情防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

制定精准有效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应对疫情十二条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市本级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在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前提下,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出台《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关口”前移,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和物资管理,确保防控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立“医疗物资保障资金专户”,进一步规范防控经费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安全、高效。积极争取上级直达资金,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强直达资金管控,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分配、及时下达市区直达资金18.8亿元,确保惠企利民落到实处,做好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将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实现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留痕管理,科学调度库款,全力保障直达资金支出需求。

(五)助力公共事业,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全力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市本级安排44项“为民办实事”资金20.3亿元。支持精准脱贫工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提标扩面;全市城乡低保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10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市本级安排6亿元用于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15.9亿元,较上年增长17.3%,用于医院建设发展补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争取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补助资金,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保障职工合法利益。支持筑牢绿色屏障,市本级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环境监测监控和执法能力建设,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安排5.3亿元用于河道整治和闸站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市本级安排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落实河长制等;出台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累计撬动23.8亿元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六)加强管控约束,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围绕“双降”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债务督查考评机制,加大对县(市)区考核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化债任务。建立融资协调机制,强化融资关键节点管控,进一步压降债务成本。全市政府性债务率持续降低,债务平均利率明显下降。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功能,与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优势互补,构建纵向管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风险防范体系,全市域内未发生一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2020年市区累计获得新增债券额度98.8亿元,增长56.8%。

(七)创新监督机制,实施全面绩效管理

进一步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嵌入绩效管理模块,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市本级1139个项目共14843个绩效目标通过系统下达。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现“四本预算”滚动覆盖,对3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7个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单位整改并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财政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用检查、核查、调查等多种方式,实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纠偏的全过程监督。对10个部门单位、6类专项资金、1个省市联动项目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资金2.87亿元,收回财政资金1.55亿元,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8个,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财政体系

研究制定并完善南通创新区、苏锡通园区、新崇川区、海门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体系,努力打造市、区两级发展共同体。研究制定2021年预算编制改革方案,梳理部门预算单位,净化单位市立项目,完善部门预算单位综合定额分类分档,实行职能项目分类限额管理,统一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做实职业年金;细化完善编制内容,规范编制格式,提高全口径预算编制水平;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要求,牵头研究上报市区划转方案并获省政府批准同意,市区划转1.5亿元国有资本至省财政厅,全省统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在全省率先试行政府采购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及采购文件征询意见制度,规范管理政府采购行为。摸排梳理1043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全面开展房产集中分类处置,积极推进权证补办、房产遗留问题的解决等工作,创新国有资产处置网络竞价模式。深化非税收缴改革,推广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精选试点单位破题,准确分类施策推进,在全省率先接入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并开具非税电子票据,率先实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

2020年,我们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财政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指导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与此同时,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紧平衡状态进一步凸显;部分地区化解政府性债务任务较重。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20年,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针对性,较好地落实了市人代会相关决议要求。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和完善“零基”预算要求,打破基数概念和固化格局,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编制标准体系建设,净化市立项目,实行职能项目分类限额管理。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完善部门预算单位综合定额分类分档,实施限额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我市作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唯一地级市试点地区,积极推进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项工作,通过预算管理流程梳理再造,提升管理水平。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三本预算”统筹,对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均可安排的项目,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五是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全市各板块收入情况实时跟踪分析,提高收入预算的精准度,加强重点政策、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分析,挖潜增收,提升收入质量。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做好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全面推进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集中分类处置,探索创新国有资产处置网络竞价模式。

四、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以奋斗姿态和“狼性”精神,按照“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统筹财力,确保平衡”“全面绩效,公开透明”“严肃纪律,硬化约束”的原则,贯彻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不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71.5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7.4亿元,增长2.5%。见附表22、24。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15.6亿元,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21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1.3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税收返还23.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9.1亿元。

见附表25、26、2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6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84.8亿元。见附表31、32。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5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446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9.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16.6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4.4亿元。

见附表33、34、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亿元。见附表37、38。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4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9亿元。收支平衡。见附表39、4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1.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8.9亿元。见附表43、44。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98.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02.7亿元,收支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2021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由省财政会同省人社、税务部门统一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省人大批准。见附表45、46。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857.3亿元,加2021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8亿元,2021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876.1亿元,预计年末一般债务余额796.2亿元。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993.5亿元,加2021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76.6亿元,2021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170.1亿元,预计年末专项债务余额1081.0亿元。

2021年预计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2046.2亿元,预计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877.2亿元。见附表48。

2.市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24.5亿元,加2021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6.5亿元,2021年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31亿元,预计年末一般债务余额113.6亿元。

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04.2亿元,加2021年预计省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0.1亿元,2021年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84.3亿元,预计年末专项债务余额348.1亿元。

2021年预计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515.3亿元,预计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461.7亿元。见附表49。

(六)市本级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重大城建交通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安排81.3亿元。其中:市本级(不含创新区)64.1亿元,创新区5.9亿元,滨江片区11.3亿元;续建项目74亿元,新建项目7.3亿元。

五、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收支工作

(一)全力以赴促增收,支持经济稳健运行

随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交通内联外通,为我市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创造了有利条件;百亿级项目相继落户开工建设为我市经济注入新增长点;园区经过体制调整,增加了创新动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激发活力。上述改革发展红利将有力支撑我市税源经济建设,为组织财政收入提供有利条件,同时,组织收入也面临一些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实体经济发展困难依然较多;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外贸经济受阻;国家“十四五”规划坚持“房住不炒”的目标,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房地产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强化财税支持和引导,加强财税协同共治,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和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以及引导重大项目投入,加快推动制造强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支持创新创业作用,研究推进股权投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意见;提出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增资方案,进一步做大基金规模,支持南通“六链六群”产业发展。通过集聚创新系列金融政策,出台《关于促进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挥财政金融工具作用,拓宽科技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银行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助力实体经济扩大间接融资规模,推动支柱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水平。

(二)统筹财力优配置,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按时筹集解缴铁路项目资本金,做好通州湾示范区航道建设、北沿江高铁、疏港铁路、洋吕铁路、绕城高速、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保障工作。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管控,保障城建项目顺利推进。完善公交成本规制、全货机航线、客运航线等补贴政策,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出行便利性。保障市医学中心、创新区未来科技馆、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研究制订市区初中一体化办学财政管理办法,推进高质量教育发展。支持和保障张謇企业家学院建设运行。落实市区老旧小区、破旧片区改造补助资金,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轮规划、新型合作农场试点扩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推动乡村振兴。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督查考评严管控,筑牢债务风险防线

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用好合规融资“前门”政策,积极争取更多政府债券额度,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绩效。用好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和省纪委隐性债务监管系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结果应用,逐步清理存量高成本债务。继续做好季度督查考评、不定期实地核查工作,及早督促整改各地区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巩固2020年“双降”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实化债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持之以恒抓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直达资金管理,推动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做好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确保新旧系统平稳过渡,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出台《南通市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保值增值。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人承诺制度,对重大项目采购文件实施预先咨询评价制度,督促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预算改革试点,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承担新历史使命,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快培育内需体系,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持新形势下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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