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建华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尹建勇、财政局局长黄林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分别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南通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南通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结合本次人代会之前财经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对两个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计划的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6年,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全力抢抓发展机遇,扎实推进产业项目,着力破解转型难题,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主要表现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创新转型步伐加快,项目建设势头强劲;改革开放有序推进,动力活力明显增强;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城乡统筹稳步发展;民生投入不断增加,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较多;产业层次总体还不高,缺乏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中心城市首位度偏弱,集聚和辐射能力亟待提升;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贯彻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思想明确,主要预期目标安排科学合理,工作措施扎实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经委员会对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要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突出科技创新,鼓励业态创新,培育创新主体,做优创新平台,汇聚创新人才,营造创新环境。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使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构建具有南通特色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壮大、主导产业提质扩量、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节能减排成效更大。高度关注实体经济运行态势,着力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努力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融资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二要统筹协调推进,拓展改革开放新空间。深入实施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统筹中央创新区建设和中央商务区提升。突出特色发展,高标准建设开发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强化对世界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知名企业等精准招商。深化江海联动开发,加强区域合作,形成推动沿海开发、融入苏南、对接上海的强大动力和发展合力。加快创新之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花园城市建设,提升区域战略地位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三要着力民生优先,全力构建和谐社会。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做到政策措施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和机关服务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住房、物价、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努力克服各种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影响,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滞后,预算支出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市财政部门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向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员会提交了2017年市级收支预算和市本级重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市财政部门对财经委员会初审意见中提出的可作调整的意见已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对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意见,如支出预算精细化不够、政府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将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加以研究和改进。根据会前审查和本次大会期间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完成预算的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本次大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南通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南通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财经委员会对2017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要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服务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着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夯实税收基础。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占比。二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加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的研究,细化经济科目支出款级预算。政府专项资金要及早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2018年做到安排到三级项目的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三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支出进度的管理,项目资金年度预算确定后,要尽快落实到使用单位和实施项目,完善相关政策,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完善运作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收益收缴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四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和推进人大对预算的实质性审查监督,完善人大审议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